3(第二部分)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更新时间:2024-11-06 13:58:4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和之匣nds)

3(第二部分)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一

一、企业无偿提供劳务是否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

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取得预收房款,是按照房款全

额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基数,还是按不含增值税额的房款作为计算

预计毛利额的基数?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口径暂按以下公式计算:企

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预售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并以此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依据。

三、企业发生租赁房屋及公用费用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1.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房屋,实际发生的房屋租赁费支出,

可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税前扣除。按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负担

房屋租赁相关费用(如煤水电气、物业费等等)的,承租方实际发生

的支出,可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原件税前扣除。

2.属于共同负担的没有独立计量系统所发生的与生成经营有关的

费用,如:煤、水、电费及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等,能够取得发票的,

凭相关合同协议和发票进行税前扣除;无法单独取得发票或与其他用

户共同取得一张发票的,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凭

相关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分摊金额证明及划款凭证,据实在

税前扣除。

3.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凭房屋租赁合同及

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报销个人租房费,可凭出

租方开具的发票(发票抬头可为企业职工个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四、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资金拆借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对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

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

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

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

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

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因此,对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支付利

息方向统借方支付的利息支出,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凭发票在

税前扣除凭证。

五、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1. 企业向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2017年暂凭银行利息结算单

在税前扣除。

2.企业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凭发票在税

前扣除。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不超过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凭发票准予税前扣除。

六、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问题?

(一)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

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

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二)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

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

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七、企业购买预付卡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

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

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

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

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

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

证在税前扣除。

八、企业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1.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

费报销制度留存企业备查。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

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

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

付凭证等。

九、企业为职工体检产生的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员工进行体检

(含新员工入职体检)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十、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的董事、监事劳务报酬可否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121号)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的规定,个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

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

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

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的董事、监事的劳务报酬,应凭发票在税前

扣除。

十一、母公司派员工到子公司工作,子公司支付的工资及各种补

贴由母公司发放,可否在子公司税前扣除?

1.如果母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的工资薪金符合

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其发放的工资及各种补贴应在

母公司税前扣除,不得在子公司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

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文)规定:母公司向其

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

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

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

除。

十二、企业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拍卖资产,法院专用收据可否作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

企业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拍卖资产,可凭法院开具的专用收据或拍

卖机构开具拍卖清单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十三、企业在保税港区内注册(海关监管围网内),该企业从国

内购买的设备,国内企业视同出口,国内企业为该企业开具的形式发

票,税前能否扣除?

在保税港区内注册(海关监管围网内)的企业开具的形式发票不

得作为该企业税前扣除的凭证,该企业可凭国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或海关完税凭证税前扣除。

十四、企业取得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重新换票,是否能够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5?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异常增值税扣税

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46号)的相关

规定,受票方取得的当年度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季度预缴时按企

业实际利润进行申报;但在汇算清缴时,取得的异常专用发票暂不允

许在税前扣除,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受票方取得的以前年度异常专

用发票,暂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经主管税务机

关核实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

十五、企业丢失增值税发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

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有关规定

执行。

2.企业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购买方企业暂凭加

盖销货方公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及通过税务部门网站

“发票查验系统”查询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信息结果在税前扣除。

十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1.申报形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

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别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形式。”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应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并按照25号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2.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25号公告有关规定,企业税前扣除资

产损失不需审批,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

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送资料,

一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3.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1)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

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

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

一申报。

2)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

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

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十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指标难以核实,部分高新企业借调

员工短暂从事研发,科研人员最低从事研发时间如何确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三、认定条件”--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

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

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

时聘用人员。”对于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在一个年度内累

计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满183天,才可判定为科技人员。

每年的汇算清缴季,会计人员都会面临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如何

税前扣除?如何调整?到底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等等涉税问题,在此将

12个招待费汇缴问题整理如下,供大家分享:

问题1

疑问: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512)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

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

60%5‰,遵循孰低的原则。

问题2

疑问:

某企业2017年度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增?

答复:

可以分为四步来计算

130万元×60% = 18万元

21000万元×5‰ = 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万元。计算公式:

(30万元-5万元)= 25万元。

提醒:

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

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问题3

疑问:

我公司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年一点营业收入也没有,请问发生

的业务招待费6万元如何账务处理?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企业在筹建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

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可以有两种

方式一: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方式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提醒:

(1)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仅受发生额比例限制。筹办期,一般认为

是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日止的期间;

(2)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

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

不得改变。

问题4

疑问:

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里的营业

收入是否包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

答复:

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

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特别注意: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提醒: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

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

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问题5

疑问:

业务招待费除了包括餐费以外,还有哪些?

答复: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

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

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提醒:

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问题6

疑问:

员工出差时的餐费属于属于业务招待费?

答复:

员工因公出差,在外自己就餐,符合条件的餐费列入差旅费,是

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提醒:

出差宴请客户的餐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问题7

疑问:

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0]57)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

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

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如果是向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庆典礼金、礼品,则应当与发放当

月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8

疑问:

礼品支出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礼品属于业务招待费,但是宣传礼品属于业务宣传

费。

提醒: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题9

疑问:

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复:

不得抵扣增值税。它属于个人消费,所以业务招待费进项税是不

可以抵扣的。

第二十七条中,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

(2016)36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易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问题10

疑问:

当年度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能否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

扣除?

答复:

不可以。

提醒: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公益性捐赠支出等超过

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问题11

疑问:

住宿费发票一定计入差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员工因公出差的住

宿费属于差旅费,职工旅游的住宿费属于职工福利费。

提醒:

同样取得一张费用单据,用途不同,会计处理就不同,税务处理

也不一样,产生的涉税风险也不同。

问题12

疑问: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属于个人消费,不

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

若是酒店购买酒水用于顾客消费的,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

费,属于正常的经营成本;若是经营酒水销售的商贸公司购买酒水用于

销售,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

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的真实合

理性,如果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还是在税

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

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

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

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

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

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

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

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

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

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

下面这些情况。

1. 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

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

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

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

行业合理水平。

2. 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

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

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

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4. 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

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

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5. 会议费

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

表等资料,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

6. 工资薪金

是否有考勤记录、招聘合同、是否扣缴了工作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数额是否与劳动合同和考勤纪律相吻合。

7. 运费

运费报销,是否有运费报销单,起运地和运达地是否与运费报销

单相吻合,是否由起运地和运达地以外的车辆运输、运输价格是否波

动较大。

8. 油费

加油费报销,报销的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本公司账面上是

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9. 水电费

水电费报销,发票上的字码是否与水表、电表的字码相符,是否

与本公司的产能相吻合。有的企业账面反映产量很少,但水电费却很

高。

费用报销几个要点

1. 票据与实际业务吻合

这是费用报销中最基本的常识知识,比如:小伙伴们去采购一批

物料,按理应该取得商品购销发票,但最后到财务报销时使用的是接

受服务的发票,这样牛头不对马嘴,自然不允许报销。

有的小供应商没有发票怎么办?税务局不会认的,所以记得提醒

小伙伴买东西前记得问有没有发票,没发票就换一家吧。

2. 附件能有力支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附件与报销单之间应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关连性,比如:报销物

料采购款,后面的送货单仅写了物料一批和总金额,没有写明物料的

用途、送货人和收货人也无签字,财务人员在审核报销单时根据这些

现有的单据并不能判断这笔采购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有无存在舞弊的

风险。

3. 取得的发票类别符合税法要求

在这里给大家总结一下:水电费、各类外包服务费、印刷费、办

公费、物料采购费用等可以使用专票报销,但吃饭的发票、员工交通

费用发票、会所、KTV、酒吧、业务招待馈赠礼品、为员工福利发生

的发票等使用普票报销即可。

4. 涉及专票报销尽可能价税分离填写

提醒小伙伴,报销过程中涉及到专票报销的,在填写报销单时将

专票上的不含税价和税金分成两行填写,这样方便财务后期的账务处

理。

另外,再提示一点,取得专票报销的一定要在发票开具的360

内报销,如果超过360天报销,只能无情的告诉他,票据上显示的税

金要自己掏腰包了。

5. 附件中文件表单符合内部管理流程

这点要求至关重要,一定要告诉小伙伴们,很多费用的报销会牵

扯到公司内部几个部门的专业意见,报销事项在发生前应取得这些内

部通过的审批意见。

比如:某项目发生土建改造,施工前肯定会对这个工程进行评估,

评估通过才能进行施工及后期的费用报销,那么在报销时就需要附上

该方案评估通过的文件,这样财务人员审核时才能看到该工程的评估

是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的,就可以放心的审核通过了。

当然,这点要求是基于公司内部管控延伸出来的,不同公司要求

的标准会不一样,一般来说越是管理规范的公司,在这方面的要求会

越严苛。

费用报销重点知识

1. 费用报销单或差费报销单上签字不齐全,如部门负责人没有签

字或财务负责人没有签字。

要求:

费用报销单或差费报销单上报销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均

要签字,分公司当地没有财务的,兼职财务人员在财务负责人处签字,

部门负责人为分公司经理。

2. 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1)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之间有空格;

要求:

100.00;错误写法:¥100

2)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没有用零或?补齐;

要求:

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用零或?补齐;

3)报销单上字迹有涂改和勾抹;

要求:

报销单不得涂改,如有错误,需要重新填写;

4)大写金额书写有误;

要求:

金额填写规范,无书写错误;

大写数字示例: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仟、万

5)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要求:

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保持一致;

6)项目填写不完整,报销部门、报销日期、附件张数有漏填写的;

要求:

项目要填写完整,报销部门、报销时间、报销项目、附件张数要

填写完整。

3. 报销原始单据的问题

1)取得发票上没有加盖销售方发票章;

要求:

发票上要盖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并且与销售方名称一致,否则

不得报销;

2)取得收据上没有加盖销售方财务章;

要求:收据上要求盖有销售方财务章,没有财务章不得报销;

3)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连号或同一号段

报销;

要求:出差日期和行程不同,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不得连号或

同一号段报销。

4)报销的手撕非机打车票上没有国税监制章;或虽有国税监制章,

但是没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

要求:

手撕非机打车票要印有国税监制章,并且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

4. 报销单粘贴的问题

1)票据粘贴杂乱无章;

要求:

票据先分类,再按时间排序,依次粘贴到粘贴单上;小张的票据

需要均匀的粘贴,不能厚薄不均,确保单据平整;

2)票据使用订书机装订、固体胶粘贴;

要求:要用胶水粘贴附件;

3)火车票上日期、票价重要信息,被胶水粘住,无法查看;

要求:

票据上的金额、日期等重要信息不得被胶水粘贴住,要保证票据

信息可见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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