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政策
国家已经全面发布了“二胎政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关于二胎 政策的
相关法律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 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现行)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 (注:要保证“人口 适
度增长”、不是“不增长”、更不是“减少” !)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相适应。”;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九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 生育的
义务。”[参考资料:人口不增长的生育率:发达国家为2.17胎, 发展中国家为
2.3胎,中国是典型的发展中国家。]
二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 行计划
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 (注:高风险的一胎家 庭,根本不
可能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第二条:“国家米取综 合措施,控制人口
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 社会保
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 生育政策,鼓
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注: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 子女;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 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居住的外国人在购房后 60 天内,应向房屋所属的区政府土地登 记科
申请注册。所需文件有买卖合同书、土地账本等。
中共十八大报告 (2012 年 )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逐步完善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均衡生育,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为可行也最为公平的选 择;在
发达国家实现代际均衡的生育率为 2.17 胎,在发展中国家实现代 际均衡的生育
率为 2.3 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 理想的生育率是 2.3 胎。]
[2010 年人口普查长表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 1. ,其 中
“城市”为 0. ,“镇”为 1. ,“乡村”为 1. 。要将中国的生育率调控 到
2.3 胎,实行“鼓励二胎、充许一胎、征税多胎和无胎”的生育政策 是最理想的
选择 ( 俄罗斯已经对无胎征税 ),这有利于实现人口调控的 “费改税”,并
从根本上减少中国政府的非税收入,改善政府形象。同 时,还有利于形成“普通
二胎、中产三胎、少数多胎和少胎”的理想人 口结构,有利于增加中产阶层的比
重, 尽快使中国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 ]
政府工作报告 (2013 年) “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
策,适应中国人口总量 和结构变动趋势,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
布问题,促进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重视发展老龄事业, 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
人权益, 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二胎政策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2013 年)
( 二 )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
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 生和计划
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 的职责、国家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 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组织制定国
家基本药物制度, 拟订计划生育政策, 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
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将国 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
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 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政策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
情 况的,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 一 )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 能
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 二 )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
( 三 )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 收
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
根据俄2002年颁布的第115-①号《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 位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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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条款以及2010年第86-①号修订案,对“高技能专家” 定义为具有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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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领域内工作经验、技能或者成就的外国公民,并且 其在俄薪酬应达到相应条
件:
( 四 )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
( 五)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
( 六 )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
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
( 七 )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 的
( 女方家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
( 八 )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 者
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
( 九 )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 只
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 政部门
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 四年,或者女方
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法律法规
二胎政策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个子
女:
( 一 )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朱棣出生于元末的战乱时期,那时雄并起,互相征伐,在朱棣出 生时,
朱元璋与陈友谅正打得不可开交,没有时间给儿子起名字的。
( 二 )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 ( 农业人口,下同 ) ,已生育一个女孩
的,但 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
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 的介绍
信、居民身份证 (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 记表) 和
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 报恢复户口 ;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兵役机关开 具的介绍信、居民身
份证 (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 登记表 )和入伍前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 出所、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 口。
( 三 )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 子
女的;
( 四 )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 家
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只适用于妹中一人 );
( 五 )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 六 )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 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 七 ) 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 八 )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近年来,英国
锁紧的留学政策有所松动。英国开放两年多次往返旅 游签证,力图吸引更多对英
国有兴趣的学生,让学生能有更多机会前往 英国体验和感受,也为留学生家长前
往英国提供一定便利。
( 九 )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
( 十 ) 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 遗
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十一) 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 继
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政策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 省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 为城镇
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 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 侨、归
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8:44: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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