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怎么规定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草案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可以自登记机
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
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更多关于民法典草案怎么规定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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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草案怎么规定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草案)第一千
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
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
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
2018年8月27日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
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
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
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增加一项婚
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
婚姻无效;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
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
款;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三、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提案2010年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政
协委员尚绍华联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以及百合网,在
经过深入调研后,提交了一份名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
师》的提案,建议通过修改离婚程序以及婚姻咨询服务,挽救不应解
体的婚姻。
早在2008年,尚绍华提交的《建立婚姻辅导制度》提案,就曾
得到民政部的重视和积极回复。2010年之所以和百合网等机构联合
提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师》的提案,主要是从“婚姻
”的角度提出,该提案被专家评价为是此前“婚前辅导”提案的
姊妹篇。两份提案前后呼应,旨在抑制社会逐年上涨的高离婚率,构
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
尚绍华建议参考中国一些城市和其它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先
进经验,修改离婚程序,在夫妻提交离婚申请后,设立3-6个月的冷
静期,让当事夫妻慎重考虑后,再批准离婚。
同时,设立公益性质的婚姻咨询服务,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心
理咨询师,为处在冷静期的夫妻提供辅导,让更多的婚姻得到调适和
挽救。
另外,要加强专业化的婚姻家庭咨询队伍建设。在人保部的领导
和全国妇联的配合下,2007年,人保部已将“婚姻家庭咨询师”列
入国家职业序列,“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都已经
出版,但除了湖南、福建、山东、天津等几个省市,大多数省份还未
正式启动“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婚姻家庭咨询
方面的专业人才非常欠缺。恳请人保部推动各省市尽快启动“婚姻家
庭咨询师”的职业鉴定工作,培养婚姻家庭咨询人才。
现在社会上对于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的讨论还是比较多的,有不
少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民法典草案怎么
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
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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