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更新时间:2024-11-07 00:25:5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announce)

根据《婚姻法》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

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

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

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

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

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

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

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

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

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

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

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

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

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

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

都应自觉遵守。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

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2:07: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966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