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
同。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具有违法性;具有不可履行性;
()(
12)(3)
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
()
1
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
(
2)(3)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否则为无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
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者
代表行使。
2
.意思表示真实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愿用一定形式表达出来。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民事
法律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
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
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
应当指出的是,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在实践中,有的将仅违反了地方规定
的合同认定为无效是违法的。
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
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行为人与相对人恶
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的
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
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
(
1)
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2)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就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就
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合同
中的条款对此予以侵犯,该条款就是违法条款,这样的免责条款是无
效的。
(三)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
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
1)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
(
3)
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
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
为无效。
(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
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分仍然有效。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
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
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
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
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
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
情形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
(
1)
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
(
2)
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
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
1.
背景
ABB
建筑公司挂靠于一资质较高的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名义
承揽了一项工程,并与建设单位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在施工过
C
程中,由于建筑公司的实际施工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都较差,造成
A
了工程进度的延误和一些工程质量缺陷。公司以建筑公司挂靠为
CA
由。不予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名义将公司
ABC
告上了法庭。
2.
问题
()
1ABC
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名义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
有效?
(
2) C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3.
分析
()
1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第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
4
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
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
"AB
名义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
C
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
2) C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余下的工程款要视该工程竣工验收的结
果而定。《民法典》第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
793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
以下情形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
(
1)
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
2)
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
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法律规定的条件
具备才能生效。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
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予以追认。
30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
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
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予以追认。
30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
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
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
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
追认。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1:57: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9657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