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车祸精神赔偿多少钱
四川省车祸精神赔偿多少钱?即是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
准。具体标准要参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的
意见》。 四川省交通事故精神...
四川省车祸精神赔偿多少钱?即是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
准。具体标准要参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的
意见》。
四川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的意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
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
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
不同情况而定。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
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
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
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
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
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100000元X伤残等级系数X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
不应考虑年限。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
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
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
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
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
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
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
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
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
害抚慰金数额。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
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
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
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
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
害抚慰金。
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
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
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
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
高限额。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
入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
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X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元/天)X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X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
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X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
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1:56: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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