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户的税,到底要怎么报?个体户报税问题全解答范文合集[修改版]

更新时间:2024-11-06 15:28:3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皇考)

第一篇:深圳个体户的税到底要怎么报?个体户报税问题全解答

,

深圳个体户的税,到底要怎么报?个体户报税问题全解答

在深圳,有众多的个体户只为一心好好做生意,但是没想到做生意没那么容易,还要烦恼各种经营报

税问题......说到个体户的报税问题,大部分人是一头雾水。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汇总解决:问:个体

户到底需不需要交税?答:当然要。只要是工商局正式通过登记的个体户和公司都需要按期报税,国税和

地税都需要按期申报。问:个体户要交哪几种税?答:①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普通发票)

②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问:个体户每季度9万元

的免税额究竟是怎么回事?答:这个免税制度是国家政策专给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工商户享有的优惠政

策。问:我1月份开票4万元,2月份开2万元,3月份开3万元,需要交多少税?答:按正常情况下起征

点是每月3万元,所以为了能正常享受免税额度,纳税人应该按每月3万以内开票哦。问:我这个季度开

10万元的票,超过了9万,应该交国税多少?地税多少?个人所得税多少?答:①国税:增值税:10

*3%=300元②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300*7%=2.1元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应纳税

额:应纳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问:个体户的“定额”是什么意思?如何做定额?做了有什么好处?

答:定额是默认向国家申报每月有这么多收入(则当月整月不开票,下月将不可累计开上月定额数)。如需

要定额的个体户到国税局填写定额审批表申请定额;国税已定额的,还要去地税在做定额,期限内(每年

一定)每月不开超起征点3万增值税票,则地税无需申报,一旦开超纳税人将自行按实际收入缴纳个人所

得税。问:个体户到底需要记账吗?答:目前国税与地税对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都采用简单征收方式,则

无需查账征收,地税:(个人所得税则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问:个体户需要年审吗?答:需要,每年

6月前登陆深圳信用网年审营业执照,未按期年审将会被工商局定为经营异常用户。问:我的账户被纳入非

正常户,不能开票了,怎么办?答:首先该用户可能是未按期申报纳税,则需要补申报所有税务缴清税款

与,才可以申请解除非正常户。问:还有什么其他的工作要做?答:为了能够正常经营公司与店铺,

小编提醒大家:税务(国地税)按期正常实际申报缴纳,营业执照按期年审,否则被纳入非正常户与经营

异常,会影响公司和店铺的个人在征信哦!说到这里,相信你大概清楚了。税务问题对每个企业来讲都不

是个小问题。开门做生意,为国缴税,一不小心也会有违规行为,也给经营者造成困扰。赛格电商服务中

心,为商家提供专业的记账报税服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果为这些事情困扰,不妨把这些琐碎的事

情交给专业的人来操作。赛格电商服务中心设财税专员岗,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商家解决税务问

题。

第二篇:个体户怎么交税

2018

收入不同交税数目也是不同的,月收入低于5000不需要交税,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为适应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的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

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均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体户每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

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您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

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

第三篇:个体户登记问题解答广东工商标准

-

个体工商户登记问题解答

2010-11-18

有关知识。

1.从事个体经营一定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除国家法规政策明确可以不需办照的(如农民个人在政府指定区域销售其自产的农产品等)以外,从事个

体经营应当办理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个体工商户有哪些组成形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

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台湾居民在我省设立个体工商户,仅限于个人经营。

3.个体工商户一定要使用名称吗?名称该如何规范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

方可使用,该名称必须符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

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 + 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字号——应有两个以上汉字。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字号中可以含有阿

拉伯数字,但不能含有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字号(行政区

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

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个体工商户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

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

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例如:

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 天河区体育西路横街

林明亮

灯饰

博罗县罗阳镇

恒源

水产品

商行

电白县水东镇

鲜味

餐厅 (行业与组织形式一并表述)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使用,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4.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营业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持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个体工商户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申请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手续。

5.什么是登记前置许可

营业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在办理登记注册前

必须依法经过批准。这类经营项目即为前置许可项目,一般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

营业范围中含有前置许可项目,未办照的,应当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出具

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已办照、拟增加前

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在取得前置许可证或批准

文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登记或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后方可经营。

例如,经营餐饮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先取

得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应当先取得质监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取得文化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旅馆业的,必须先取得

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前置许可项目请参照《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参考目录》(下载网址:/ →“网上

登记注册大厅” →登记指南”→《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许可参考目录》

6.哪些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改变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个人

经营、家庭经营)、营业范围、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

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7.执照遗失或者毁坏了该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

登报挂失。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8.个体工商户验照应如何办理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1日至5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

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个体工商户能否升级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可以升级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是指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业主作为投资人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

记。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后,原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仍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担。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广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注册指导意见》,支

持其升级为企业。工商部门尽可能的简化办理手续,为个体户升级提供方便。升级企业的设立登记与个体

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受理,同时换发营业执照;对有关前置审批文件可允许延续使用,

住所不改变的情况下不需要重复提交住所证明,最大限度的保留原个体户的名称特点等等。具体在所在地

企业登记机关办理。

10.什么情况下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不再开展经营,或者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收缴营业执照的,应当依法向工商部

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1.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经营者吗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

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12.港、澳、台个体工商户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前是否需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

不需要。但是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营业范围中含有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依法先取得有

关主管部门许可。

13.对港、澳、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是否有所限制

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港、澳、台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但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

14.对港、澳、台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是否有所限制

港、澳、台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的营业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理发及美

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

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

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不包括国际货物代理和快递业务),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

务(仅限于商务活动),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不含拍卖),租赁服务业(不含

房屋租赁服务),个体诊所,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批发业(仅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

品、体育用品和其他文化用品),但不包括特许经营。

15.港、澳、台个体工商户所要提交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内地居民个体工商户有何不同

1)内地居民:提交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香港居民:提交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

份证复印件;②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

印件(三种中的任一种);③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中国法律服务(香

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3)澳门居民:提交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种中的任一种);②中

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两种中

的任一种)

4)台湾居民:提交①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原件及

复印件;③台湾农民身份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

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16.个体工商户在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个体工商户获准设立登

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到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到

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如营业范围涉及登记后置审批或备案的,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

有关法律责任。

17.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

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18.前置许可失效(过期、被吊销、被撤销等)经营者有何风险

个体工商户需要延续前置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置许可被吊销、被撤销或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不再从事该前置许可项目的

经营,或者办理注销登记。未依法办理继续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构成无照经营行为,最高可被处以50

元;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逃避债务等法律责任吗

不能。个体工商户被缴销、收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都应当依法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0出租、出借、

转让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

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

业执照。

21.个体工商户擅自转让给他人经营有何风险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擅自转让他人,由他人以该个体工商

户名义经营,可能面临承担新经营者经营债务的风险。

如果不再继续经营,可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申办设立登记。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和

设立登记后,新的经营者可以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但原经营者不需承担新经营者的经营债务。

22.以他人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该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是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行使权利(如该个体工商户的债权、收益权等)、承担民事责

任(如该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等)。实践中,以他人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容易产生实际投资人与委

托经营者及第三方之间的民事权利纠纷。

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注销以“名义人”申办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以实际投资人(经营者)的名

义重新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设立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与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已注销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需承担新设个体工商户的债权债务。

23.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

执照或撤销登记。

24.不参加按时参加验照会受到何种处罚

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逾期不申请验照的,可以收缴或吊销营业执照。

25.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国家法规政策明确可以不需办照的(如农民个人在政府指定区域销售其自产的农产品等)以外,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无照经

营的,没收非法所得。无照经营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并处50万元以下

第四篇:个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个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户不清。

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在目前的经济情况下新增个体纳税人,同一经营地点频繁更换纳税人的情

况较为普遍。由于税务部门日常基础工作不到位,导致个体工商户管户不清,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未办理税务登记户。由于税收宣传及监管的不到位,目前存在大量的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

税务登记的纳税户。这些纳税人主要经营特点是向个人销售,不使用发票,即使需要发票也用个人名义向

税务局申请代开。虽然进行了几次漏征漏管户清查,但收效甚微。表现较为突出的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

车销售行业。目前电动汽车销售户均未办理税务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户如雅迪、新日、宝岛、爱玛等品

牌经营大户也均未办理税务登记。

2、一证多摊户。纳税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部分纳税人采取了连锁经营的模式,但新开门店部

分未办理税务登记,而是使用一个税务登记。目前掌握规模较大的纳税户为岳华大药房,县城内岳华大药

房连锁店超过6户,但税务登记仅办理2户。其余连锁经营店也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3、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并不掌握经营情况户。纳税人按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但税务人员未能掌握日常

经营情况,使核定税额

1 与经营情况差别较大。此类问题突出表现在建材销售店,建材销售店多有大型仓库,建材销售

也是批量销售,金额较大。但门店面积较小,位置也不属于繁华路段,这样就存在了监管的空白,核定销

售额远远小于实际经营额。

4、同一经营地点更换纳税人户。由于市场经济原因,同一经营地点纳税人也在经常更换,这样就产生

了两类问题。一是原经营户税务登记未注销,新经营户也未办理税务登记。二是新经营户与原经营户协议

继续使用原经营户税务登记。这样在税款征收上容易产生一定的法律纠纷。

二、定税不准。

个体工商户多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进行管理。虽然采用了信息采集、计算机核定的方式,但仍定

额不准的问题。

1、经营规模达起征点未定税。由于不能采集到准确的定额数据,所以在核定税额的过程中,税收管理

员仅是凭借经验进行核定,核定定额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存在部分定额测算偏差较大的问题。部分经营规

模达到起征点的纳税户被核定为不达起征点,系统后台自动申报,由于客观原因,税收管理员未能准确掌

握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造成了纳税人申报不实而系统未能预警,造成了税负不公与税款流失。此问题表

现突出的为浑源县康民大药房,每月定额555元,不达起征点,而连续9个月销售额已超过200万,既未

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也未申报纳税。

2、按开票量定税。定期定额核定的基础是实际的经营销售额。

2 目前增值税主要的管控方式仍然是“以票控税”,所以在日常管理中,部分税收管理员依据发票

领购数量来核定税额,与实际经营销售额有很大差距。

三、定税不公。

公平是我们执法的前提。《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的定额核定中有定额公示的环节,但在

日常工作中我们没有严格执行此项规定。相同路段、相同面积、同类经营存在定税偏差,纳税人有一定情

绪,也造成了日常管理的困难。

四、市场税收管理不规范。

我县最大的市场为金都圆梦园商场,目前采取的税收征管方法是由市场管理方代征税款(未签订委托

代征协议),即整个市场月纳税额固定,由市场统一代缴,纳税人直接面对的是市场管理方而非税务局。这

样产生了许多的管理问题:

一是市场方只注重税款总额,对各个摊位存在摊派税款问题,未完全按照经营销售情况进行分配。由

于经营的需要市场方常常偏向于经营大户,这样就造成了经营规模大的税收少,经营规模小的税收多的纳

税不公问题;

二是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月经营销售额不达20000元额免征增值税,而市场方进行了税款的摊派后,

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贯彻落实;

三是整个金都圆梦园商场,部分店铺由市场方代征,也有部分临街门面有税务局管理,这就造成了一

定的管理混乱。

3 四是税务局未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也未对其纳税情况进行管理,基本丧失了市场的税收管

理权。

五、发票管理不严。

个体双定户通常会在核定为不达起征点后,在起征点内领取发票,然后通过临时大额销售进行固定户

代开普通发票或者以个人名义申请代开的方式获取发票,税收管理员未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定

期定额核定管理办法进行定额核定调整,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4

第五篇:深圳商事登记改革营业执照换照热点问题解答企业、个体户、商

(

事主体更换营业执照

)

关于12315换照的问答

1、所有的企业、个体户及其他商事主体都要换照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我市各类商事主体应当从201331日起一年内向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新版营业

执照,包括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是所

有的商事主体都要换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来一补项目、企业集团(登

记证)无需换照。

2、换照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办?有时间限制吗?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吗?

答:换照从201331日开始办。有时间限制,一年时间办理,到2014228日为止。商事主

体在此期间未申请换照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责成其限期申请换照。

3、换照可以通关办理吗,比如罗湖区的企业或个体户到福田区、南山区办?在什么地方换照?市局还

是分局?

答:换照不可以通关办理,罗湖区的企业或个体户不能到福田区、南山区办。换照实行属地管辖,在

企业或个体户所在地分局办理,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在

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

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

具体换照地点见市市场监管局在报纸及网站发布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13]1号)

4、换照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答:商事主体申请换照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原件1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到窗口领取)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需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

书内填写)(原件)

5、换照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6、换照需要几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核发新版营业执照。

7、新版执照有哪几种?具体怎么换发?

答:1)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换发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换发新版《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法人企业分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

(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外国(地区)公司分公司换发新版《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8、是不是所有企业或个体户一来就能直接换照? 答:不是的。企业或个体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能直接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经营期限到期且未办理延期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

2)擅自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且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商

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

3)企业或个体户原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应当依法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或个体户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应当依法办理增加副本的变更登记,商事登记机关(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

9、商事主体申请办理登记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变更的,要同时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吗?

答:不需要。商事主体申请办理登记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变更的,不需要同时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商事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如某企业要办理住所变更,商事登记机关(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该住所变更登记时就发放新版执照,不需要办完住所变更登记后再申请换照。

10、企业要注销了还需要换照吗?

答:自201331日至2014228日,商事主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11、企业或个体户被吊销执照的,能否换照?如不能换照,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或个体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予换发新版营业执照,该企业或个体户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12、换照申请书是否需要盖章签字?

答:在《申请书》的盖章、签字处,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加盖其公章即可,无需商事主体

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投资人、负责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则由经营者签字即可,无

需盖章。

13、商事主体在换照的同时办理变更、备案、勘误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权限、时限和程序如何?

答:商事主体在换照的同时办理变更、备案、勘误等相关业务的,上述业务的办理权限、时限和程序

依据现行的规定执行。

14、商事主体身份认证密码设置和管理是怎么回事? 答:1201331日起,商事主体首次办理

设立、变更、换照业务时,可以通过小键盘设置8位数字的密码,此密码供办理互联网上注册登记及网上

年报业务使用,密码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通知。

2)商事主体领取执照时没有设置密码的,则默认注册号的后8位为初始密码。该初始密码需要在网

上按规定方式激活后方可使用。

3)遗忘密码的,可采用激活密码的方式重新设置密码。

15、换照后是否也一样有正副本?

答:有正副本,但是正副本记载内容、大小都一样。

16、直接换照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答:不可以,只能到窗口直接换照。

17、个体户旧版执照上记载了有效期的,能否直接换照?

答:个体户旧版执照上记载了有效期的,无论是否过期,均不予直接换照。应按规定到各分局办事大

厅办理取消执照有效期的变更登记。

18、对于原来注册号没有升级的企业或个体户来办理换照的,能直接换照吗?

答:不能直接换照,应办理注册号升级的变更登记。提交资料为:

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需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书内填

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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