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缴纳社保最低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
数的,以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21%,个人缴费比例是8%,医保
单位缴费比例为11%,个人缴费比例是2%等。
社保的缴纳并不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来进行缴纳的,而是按照该地区所制订的最低缴费基数
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也就是说,无论最低工资是否达到这个缴费基数,最低应按照这个
最低基数来进行缴纳。
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上限为16353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3271
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此标准的执行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
日。
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由原来的2300元调整至2420元,提高标准为120元,
增长比例为:5.22%,增长金额小于去年的180元,但还是准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当月的工资收入计算。
重新就业的职工,从重新就业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当月的工资收入计算。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1:26: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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