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契税2021年新规是什么?
根据⼭东省的⼭东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决定,⼭东省今年的契税税率调整为3%,此次的决定符合《中华⼈民共
和国契税法》所规定的百分之三⾄百分之五之间,并且国家要求各地根据⾃⼰的情况调整。
⼀、年新规是什么?
今年《⼭东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省契税具体适⽤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决定》明确⼭东全省契税税率统⼀为3%。同时,鉴于⼭东省对住房权属转移长期执⾏3%的最低税率,且当前住房
交易市场总体稳定,为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没有对住房权属转移设置差别化税率。
2、《决定》对于纳税⼈因⼟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民政府征收、征⽤的情形作出两种规定:选择货币补偿⽤以重新购置
⼟地、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选择产权
调换⽽重新承受⼟地、房屋权属,且不交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免征契税;交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
税。
3、鉴于不可抗⼒灭失住房是对纳税⼈造成的资产净损失,本着有利于纳税⼈、便于地⽅赈灾⼯作的原则,《决定》明
确“纳税⼈因不可抗⼒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东契税税率3%
根据最新消息,前天下午,《⼭东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省契税具体适⽤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
经省⼗三届⼈民代表⼤会常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施⾏。主要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法》的授权,确定了⼭
东省契税税率为3%。
三、《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法》中的对于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为契税的纳税⼈,应当依照本定缴纳契税。
2、本法所称转移⼟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为:
(⼀)出让;
(⼆),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项⼟地使⽤权转让,不包括和⼟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股)、偿还、划转、奖励等⽅式转移⼟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3、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税率,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
定,并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东省明确规定了契税税率调整为3%,并经过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下发了相关的
决定,其决定的内容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8:27: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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