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的详细流程

更新时间:2024-11-06 11:38:2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左灯右行)

北京公积金提取的详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

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

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

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

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

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

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

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

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

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 、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

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 规定,

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

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

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

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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