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3:34: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毫升符号)

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计算方法

在个人在收获工资的同时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那么应该如何

计算个人所得税呢?下面是提供给大家的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计算方

法,欢送阅读。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

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

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

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xx9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

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xx]9)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

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

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

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

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

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公式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现在很多网站都有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只要您按照计算器的提

示输入“收入类型、收入总额、税前扣除三线一金数额”即可轻松

算出“应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x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其中小括号里的“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通常被称

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工资: 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三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算在这里)

起征点:自xx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

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

应纳税所得额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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