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利贷是否可能构成⾮法经营罪
⾼利贷的消极影响⼗分明显。企业如果利⽤⾼利贷资⾦进⾏经营活动,⼀旦资⾦断链,企业可能濒临终结,⾼利贷对
企业的健康发展⽆异于饮鸩⽌渴。此外⾼利贷是刑事犯罪的重要诱因,受⾼额利润驱使,⼏乎所有的涉恶、涉⿊、⾮
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类犯罪案件中,都有⾼利贷的影⼦。如何通过法律来规制⾼利贷⾏为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
课题。现在和店铺⼩编⼀起来看看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吧!
放⾼利贷是否可能构成⾮法经营罪
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1.放⾼利贷⾏为本⾝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2.放⾼利贷⾏为构成⾮法经营罪
⼀、发放⾼利贷⾏为的司法认定
民间借贷包括借⼊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发放⾼利贷⾏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当前司法实践对发放⾼利
贷这种借出⾏为,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放⾼利贷⾏为本⾝不⼊罪
⽬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1.放⾼利贷⾏为本⾝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尽管⾼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尤其容易诱发其他犯罪,但⾼利贷易诱发犯罪并不等于放⾼利贷⾏为本
⾝就是犯罪,它们之间是两回事。⽽且我国刑法除了“⾼利转贷罪”以外,没有法律条⽂直接将放⾼利贷⾏为定性为犯
罪,根据法⽆明⽂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放⾼利贷⾏为与犯罪等同。
2.放⾼利贷⾏为构成⾮法经营罪
放⾼利贷⾏为不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且具有刑事违法性。发放⾼利贷⾏为违反了刑法第⼆百⼆⼗五条第四
项兜底条款的规定,构成⾮法经营罪。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认可这种观点的⼈逐渐增多。
⼆、发放⾼利贷⾏为是否可能构成⾮法经营罪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以发放⾼利贷为业的⾏为没有违反刑法意义上的“国家规定”,不符合⾮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
扰乱市场秩序的⾮法经营⾏为”之要件。在现⾏刑法及司法解释对发放⾼利贷⾏为定罪量刑依据尚不充⾜的情况下,
刑法应当坚守谦抑性品质,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不宜将此类⾏为以⾮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如何保护合法借贷
利息、依法遏制⾼利贷化倾向,我国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与之相衔接的司法解释、规范性⽂件。如2015年9
⽉1⽇开始施⾏的《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
但是,⾼利贷⾏为不⼊罪,不等于忽视该⾏为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前⾼利借贷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制,形形⾊⾊的上下游犯罪丛⽣,如在借贷发⽣之前或者之后放贷者采取犯罪⼿段侵犯公民⼈⾝权利和财
产权利的⾏为,如放贷者在放贷之前为了获得充⾜的资⾦骗取银⾏贷款或者⾮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构成其他犯罪的,
应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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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2:49: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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