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
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
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处以200,不扣分。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
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
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
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
的,五元,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
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
20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
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
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
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
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
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
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1:45: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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