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
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制定,供法人当事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
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 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
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
和办法由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
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单位名称)担任……职务,系我(单位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
(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
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制定,供法人当事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用。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
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
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3.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
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
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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