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离婚房
产是如何分配的?
新时代随着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大家对爱情的向
往最后演变成离婚收场的例子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在离婚的时候也
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针对相关的内容,我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新婚姻
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离婚房产是如何分配的的相关内容,供
大家参考。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
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
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
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
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
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
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
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
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
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
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
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
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
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
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
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
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
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
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
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
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
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
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
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
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
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的
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
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
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
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
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
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
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
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
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
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
所有权 )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
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
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
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
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
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
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
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
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
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
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
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
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
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
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
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二、离婚房产是如何分配的?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
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
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
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
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
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
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
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
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
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
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
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
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
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
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
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
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
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三、离婚赔偿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
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
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
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
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
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2018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有什么规定,离婚房产是如何分配的法律内容,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合
理的分割和处理实际上对双方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伤害,特别是家
庭中已经有了孩子。如果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
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
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2]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本文发布于:2023-05-19 01:20: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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