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的规定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我国离婚的
两种途径,但是协议离婚效率会高很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
解婚姻法离婚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为大家详细介
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姻法离婚的规定是怎样的见《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
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
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
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
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
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
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
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
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
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
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
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
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
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
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
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
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
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
婚证;
颁发离婚证。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婚姻法离婚的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
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婚时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
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的法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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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19 00:43: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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