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待遇有何政策
《烈⼠褒扬条例》是为了弘扬烈⼠精神,抚恤优待烈⼠遗属,⽽制定的条例。那么,条例中规定烈⼠⼦⼥的待遇有何
优惠政策呢?下⾯,让店铺⼩编带您⼀起来了解⼀下。
烈⼠⼦⼥待遇有何政策
烈⼠⼦⼥享有许多的优惠政策,如果是未成年⼦⼥,⼀般可领取烈⼠褒扬⾦、定期抚恤⾦以及⼀些特殊的优惠政
策。具体如下:
《烈⼠褒扬条例》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的烈⼠遗属,享受定期抚恤⾦:
(⼀)烈⼠的⽗母或者抚养⼈、配偶⽆劳动能⼒、⽆⽣活来源,或者收⼊⽔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活⽔平的;
(⼆)烈⼠的⼦⼥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活来源的;
(三)由烈⼠⽣前供养的兄弟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的烈⼠遗属,由其户⼝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领取
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
第⼗五条 定期抚恤⾦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均收⼊⽔平确定。定期抚恤⾦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
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烈⼠遗属享受定期抚恤⾦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活⽔平的,由县级⼈民政府予以补助。
第⼗六条 享受定期抚恤⾦的烈⼠遗属户⼝迁移的,应当同时办理定期抚恤⾦转移⼿续。户⼝迁出地的县级⼈民
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当年的定期抚恤⾦;户⼝迁⼊地的县级⼈民政府民政部门凭定期抚恤⾦转移证明,从第⼆年1⽉起
发放定期抚恤⾦。
第⼗⼋条 烈⼠遗属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烈⼠的⼦⼥、兄弟妹本⼈⾃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的⼦⼥
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为公务员。
烈⼠⼦⼥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
教费。烈⼠⼦⼥报考普通⾼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研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等学校本、专科
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
策。
烈⼠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民政府⼈⼒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烈⼠遗属已经就业,⽤⼈
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烈⼠遗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烈⼠遗属在经
营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条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烈⼠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有关部门
应当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家住农村的烈⼠遗属住房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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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7:21: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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