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商务签注及登记备案(多次
往返)-办事指南
港澳商务签注及登记备案
申请材料
(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三个月或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网上预约审核通过后,在预约有效期之前携带预约信息表上提示的
材料来我局窗口办理。
本市居民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再次申请签注,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外省市居民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港澳通行证及再次申请签注的,
均须本人亲自办理。
过期视为放弃此次申请,须重新网上预约。
申请新的签注须注销同一目的地原有效签注。
申请办理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的,除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外,
还须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办理过3次三个月一次澳门商务签注并均由良好
出入境记录(持三年期以上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可直接申请澳门三个月多次商
务签注。)
2.申请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内地居民申请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须携带以下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是指经本市工商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
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
构),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税务登记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商务派遣函。
6、提交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单位
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共
两联,并提交复印件,内容应含单位名称、备案人员在该单位缴纳养老金的
名单、签发日期;提交个人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经营单位委
托中介公司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另需提交中介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本市常住户口的,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属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交验有效身份证、《上海市临时居
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属上海市引进人才的,交验有
效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通知书副联》,并提交上述所有复印件。
9、申请单独签注的,需提交有效的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空白页两页以上);申请港澳签注的同时需首次申请或补、换发港澳通行证
的,还需在我局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办理商务签注的,除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申请单独签注可委托他人
代办外,其他情形均须本人亲自办理。
3.企业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先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
(/eemis_tydic)进行注册登记,并在网上输入
当年度需备案人员名单,网上登记预审通过后,凭取得的预约信息单在预约
日期当日,携带以下材料,来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
(1)提交《申请港澳商务登记备案预约信息表》;
(2)提交附有《备案人员名单》的《往来港澳商务派遣函》;
(3)交验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原件(是指经本市
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
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企业常驻内地代
表机构),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单
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共两联,并提交复印件,内容应含单位名称、备案人员在该单位缴纳养老金
的名单、签发日期,。经营单位委托中介公司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另需提
交中介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7)交验由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经营已纳税证明,
并提交复印件;
(8)属于本市常住户口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9)属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交验有效身份证、从业类《上
海市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属上海市引进人才的,交验有效身份证、《上
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附联》,
并提交上述所有复印件。
(10)登记备案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备案单位应在有效期
到期之前三个月内上网预约办理年检手续,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日期携带相关
材料来我局办理。过期3个月后系统自动取消该单位的备案资格,如需再次
获取备案资格须重新网上预约
(11)登记备案成功后,单位可自行删减人员,该人员额度自删减
之日起被冻结,一年后自动恢复。单位如需在备案额度内增加当年度需备案
的人员,可上网预约办理登记备案变更手续,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日期携带相
关材料来我局办理。
如需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等企业信息,须带好相关
证明材料。《登记备案证》遗失请携带公司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司申请证明原件来我局申请补发。
(二)申请文书名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办事流程示意图
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三个月或一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内地居民(包括本地居民和外省市居
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登记备案制,凡需
办理三个月或一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首先须
由本市的所在单位事先登录电子政务平台
(/eemis_tydic),
进行注册登记,并在网上输入当年度需备案的人
员名单,网上登记预审通过后,凭取得的预约信
息单在预约日期当日,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
理局登记备案,领取登记备案证书。经备案后的
人员可以登录电子政务平台预约办理港澳商务
签注。
单位商务备案条件: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
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
产经营的单位以及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1)企业注册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
币(外资不满100万美元)或外商机构代表处,
可登记备案10人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
定代表人或者首席代表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
注;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不满1000
万元人民币的(外资100万以上不满1000万美
元)及注册资金不足100万元人民币(外资不满
100万美元)的上海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可登记备案20人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
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
5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3)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及注册资金100
万以上不足1000万元人民币的(外资100万以
上不满1000万美元)的上海市政府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可登记备案30人办理三个月多次商
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共10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2.三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上海市临时居
住证》的外省市人员以及未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
记备案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三个月一次商
务签注。
(二)不予批准的条件
1、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
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
定不准出境的;
3、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4、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
他情形。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签注费。
(二)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一年(含一
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不收费。
办理方式
(一)新办
(1)业务描述
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的本市居民,申请人须亲自办
理。单独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及单独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外
省市居民,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审批,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发证或不予签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
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
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2)适用情形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申请和办理。
(二)换发
1、持照人为本市居民,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
行证》:
(1)证件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的;
(2)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的;
(3)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证件被损坏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的。
2、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片(48X33mm、
背景为白)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
交复印件。
(4)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5)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A.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B.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
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C.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
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D.参
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6) 同时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样表下载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
表》 下载
《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
函》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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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打印的,请注意填写后不可改变表格格式。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6:58: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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