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附带各省规定)
2010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附带各省规定)
2010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附带各省规定)
14省市公布高温津贴标准,广东、重庆、福建
发放时间最长
据法制晚报报道,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
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
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
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
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
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
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
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
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
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
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
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
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
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
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
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
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
高温津贴的行为。
高温津贴·条件
重庆最严格比各地高2℃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4个省份中,
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
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
火炉城市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
低温度为37℃。
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
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
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这种方式有8个省
份采用。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
高温津贴·金额
苏浙湘领头京鲁等居第三档
在执行月补的省份中,津贴金额可分4
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温作业人员每月
津贴160元。
在8个省份中,北京、山东、江西这三
个省份并列第五,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
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
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
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
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
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
/日。如果按照每月21个工作日计算,这也是
14个省份中最低的标准,有评论指出,在城市
里,2元钱也就能买一块雪糕。
高温津贴·时间
粤闽渝三地发放时间最长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
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上海、浙江和山东的发
放时间为4个月。
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
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解析
标准各省份自己定监管缺细则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
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
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
微高点。
各地发放的时间不同是根据当地气候
决定的,比如广州,他们的夏季时间持续较长,
所以他们发放时间较长,北方一些城市夏季高温
时间较短,其发放的时间也较短。
专家还表示,目前执行的是1960年版
本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此外2007年
国家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
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这些都没有相应的法律、
法规细则支持,在执行和监管上存在难度。
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
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月补省份排行榜
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
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
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
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 发放时
间:7月-9月共3个月
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
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
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
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
月共3个月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
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
月共3个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发放时间:6月
-9月共4个月
日补省份排行榜
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
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
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
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
发放时间:6月-9月 共4个月
河南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发放时间:
6月至8月
共3个月
湖北每人每天8元
发放时间:
7月-9月共3个月
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
标准发放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00元;
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
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
1.00元
发放时间:
7月-9月15日共2.5个月
甘肃高温津贴每人每月45元 发放时间为7、8、
9月
甘肃新闻网兰州7月15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
道: 近期,兰州最高温度已突破33度,嘉峪关、
敦煌的高温也在37度左右。在高温天气下作业
的我省劳动者如农民工等却有相当一部分无缘
高温津贴,目前执行的也是13年前制定的标准,
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但目前,全国
已经有14个省、市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执行
月补的8个省市中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
为160元。
近日来,兰州市真正进入了酷暑,最高温度
一度飚过33度。甘肃省的高温津贴也引起了许
多人的的普遍关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针
对高温下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法规,只有1960年
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
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而在我省,省劳动厅、
省财政厅在1997年曾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作
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好高温
工作者的时间,并且适当提高夏令清凉饮料的发
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
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
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
8、9三月。
湖南高温补贴标准最低每月150元
很多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时打了折扣,由于在目
前劳资关系中,劳动者仍处于相对弱势,对自己
的高温权益往往难以理直气壮维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
资处处长李杰坦言
气温一高,很多劳动者关注的高温津贴又成
热点。湖南省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如何执行?相
较往年是否提高?……7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专门对此进行研究后认为,“目前我
省防暑津贴150元/月的标准在全国都处于前
列,暂时上述政策没有必要调整”。
发放标准:
原则上不低于150元/月
湖南省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
年。根据这一方案: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
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
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
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时,用人单
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
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
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防
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
处长李杰说,当时150元/月的标准,即使是现
在放到全国范围内比较,也是比较高的,正因为
如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经过慎重考虑
后决定今年暂时不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今后再
根据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内其他省份
的情况进行调整”。
四川2010年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至10元
进入7月,天气越来越热。今年,四川省的高温
补贴会怎么发?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获悉,四川还将执行2007年的高温补贴
标准,即每人每天6元*10元,“至于是否上调
高温补贴标准,还要再研究一下”。
按照四川省2007年的高温补贴标准,用人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
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6*10元。其中,成都市高温补贴标准确定为每
人每天8~1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
生的清凉饮料,其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
能折合现金计入高温补贴。发放高温补贴要用现
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用人单
位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对不
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的行为进行查处。用人单位
不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
诉,投诉依据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上是否有高温补
贴一项。
重庆2010高温补贴
从重庆市安监局获悉,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
37摄氏度,重庆市坚持上班的劳动者可领取高
温补贴。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摄氏度-40摄
氏度之间时,高温补贴额度为5元-10元;日最
高气温在40摄氏度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10
元-20元。
“高温补贴不能以清凉饮料代替。”重庆市
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每年5月至9月是夏季时
段,在此期间,重庆市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
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
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一旦气温超过37摄
氏度,除发放免费的、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
清凉饮料以外,企业还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
贴。
2010年浙江地区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近日,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醒用人
单位在高温天应给予劳动者“高温关怀”。
连日来的高温已让众多劳动者经受了夏季的
“烤”验,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
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
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职
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
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
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
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
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
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
用。
济南户外工人高温作业无补贴 细则缺失致监管
难
济南市相关部门透露,济南市目前并没有劳动
者高温保护的相关法规,关于企业职工防暑降温
费,执行的是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2006年规定
的标准。即在岗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
员每人每月120元,全年按6、7、8、9四个月
计发。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
员认为,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很多,一是各个企
业的效益差别很大,另外从监管部门来说,因为
缺乏监管依据,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在济南市打
了两年工的80后农民工樊强说:“我这两年在
不少工地干过,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补贴,企业
肯定不会主动给我们发钱,需要有人管才行。”
山西省发布高温津贴标准的相关解答
目前,我省已进入高温炎热季节, 高温天气持
续出现。为做好高温期间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维
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7月6日发布了关于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99号)。为帮助广大职工
了解相关精神、用工单位执行好相关标准,人社
厅劳动关系处对文件做了进一步解释。
问:我省为何要发布高温津贴标准?
答:多年来,我省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执行
的是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1960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
施暂行办法》和2007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
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由于
高温津贴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的劳动报
酬内容,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
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
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的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高
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出台高温津贴标准是一项行
政性举措,用人单位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问:这次发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省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
贴标准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
每人每工作日10元”,前提条件是“每年6月
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
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
33℃)”。
问:高温津贴标准适用于哪些工作岗位?
答:根据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
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高
温津贴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
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
“田间作业”。应当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岗位
均应被关注,但相比较而言建筑、环卫、交通警
察等长期在室外工作的岗位更应受到关注。
问:民营企业以及大量用农民工的建筑工地
等是否可执行这一标准?
答:我省现在出台高温津贴是一项行政性的
举措,其法律支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
津贴”。因此,无论何种性质的用人单位、何种
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问:针对孕妇、未成年工等特殊人有何特
殊规定?
答:这次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
标准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加强
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
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
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
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其中的
“《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
温工作场所的具体标准”,可参阅《中华人民共
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此,对于
应发而未发高温补贴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可通过
以上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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