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收费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
民事诉讼、⾏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
准规定如下:
⼀、计件收费
(⼀)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代理⼈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按标的额⽐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例为8%-12%,收费不⾜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例为5%-7%;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
⼩时。
四、收费说明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被告⼈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
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民事、⾏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财产关系的,可按较⾼者计算。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审阶段收费标准执⾏。
(四)重⼤、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致,可以在不⾼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审、死刑复核、再审、执⾏
案件的,按照⼀审阶段收费标准执⾏。曾代理前⼀阶段的,后⼀阶段起减半收取。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3:51: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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