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发展我市律师事务所
分支机构的指导意见(2020-2022)》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20.06.23
• 【字 号】津律协发〔2020〕3号
• 【施行日期】2020.06.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天津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发展我市律师事务所分支机
构的指导意见(2020-2022)》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展我市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指导意见(2020-
2022)》经第八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关于发展我市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指导意见(2020-2022)
附件
关于发展我市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指导意见(2020-20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的部署要
求,大力发展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推动我市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提升我市律
师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发
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我
市律师行业的国际影响力,为“一带一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天津企业、公民
“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0 年至 2022 年,市律协将累计扶持不少于3家有条件的天津律师事务所
在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及竞
争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三、工作措施
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是指由我市律师事务所在申请登记,经有关
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或有关律师组织核准后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机构和组织。律师
事务所分支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代表处、法律服务公司,不包括
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盟、联络点等。
(一)加强行业指导
进一步整合行业力量,与相关商会、行业协会、华人华侨团体加强联系,建立
形式多样的合作关系,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不
断拓宽我市律师与国内外贸易主体的沟通渠道,提升分支机构设立的精准性、
有效性。组织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开展对“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地区)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的研究,组织编写涉外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及案例汇编,为律师事务所在
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二)提升服务能力
密切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及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变化,了
解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引导我市律师事务所为大型企业、
重大项目的综合性涉外商事法律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涉外仲裁、涉外知识产权纠
纷、涉外商事诉讼等业务,为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
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落实好《天津市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建
立和完善涉外律师人才信息库,通过组织开展涉外领域法律实务培训、对外交流活
动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
涉外律师人才。
(三)建立扶持机制
积极引导、鼓励我市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市场定位、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机遇,适时
设立分支机构。加大扶持力度,设立专项工作基金,对2020 年1月至2022
年 12 月期间我市在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且分支机构正常开展业
务的,经申请审核批准,三年内实际运营每满一年,给予 30 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
金支持。同时开设分支机构办事绿通道,为有需求的各律师事务所主动提供
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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