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4、具有⾼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的意见》,各省、⾃治区、直辖市所辖⾃治县(旗),
各⾃治区所辖县(旗),各⾃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作重点县;西藏⾃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
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等院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学、独⽴设置的学院和⾼等专科学
校,其中包括⾼等职业学校和成⼈⾼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等院校学历的⼈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的⼈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续的,报名⽆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
或被处以终⾝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
未取得⾼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1:00: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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