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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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沪江网校免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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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

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

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

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

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

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

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

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

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

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

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

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

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

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

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

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

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

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

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

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迷信

骗取财物的 以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

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

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

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

产,就不成立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

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

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

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

欺诈,成立罪。

成立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

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

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

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罪论处。但是,

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

品的行为,不构成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

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罪的数额较大,以

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未遂的,不构成犯罪。未遂,

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

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

立罪?有人认为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

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

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罪;还有人认为罪是对信义

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罪是对个别

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

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

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

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

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

品,也应认定为罪。

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

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

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

立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

物的目的。

就犯罪来看,现在的表现形式已经多样化了,比如网络

电信等等。而一方面需要依靠国家对这一行为的打击,

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加强自身的防骗意识。现实生活中,要是发

现可能存在的话,一定要采取措施应对,若已经被骗建议最

好尽快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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