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农村交100好还是500好
随着青岛市民对老年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原有的社保已经远远
不能满足当下人们的养老需求,加上近期青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
策的调整,调整后的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使得人们更加迫切需要一份
商业养老保险来加强养老保障。
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
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
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
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
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
保(含五保)家庭成员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
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居民本人也可到街道(镇)保障中心直接办理相关
手续参保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缴费档次。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4年前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中规定,参
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自愿办理一次性
补缴保险费,最迟办理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2022年
1月1日起,全市已不再办理此类人员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3:1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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