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间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
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业管理费。就算是
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也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在收楼时,
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
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
布。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
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
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个别地区政府对物业费取消监管,实行市场自由定价。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物业服务有关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
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
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
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
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
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
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
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
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
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
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
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
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
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
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
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
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
主)同意。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网友咨询:
我于2005年9月份买了一套面积为94.26平方米的商品房,在2006年3月交房
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为0.96元/平方米一年,但2008年收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
知要求缴纳6.54元/平方米一年。我们无法接受,请问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
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
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
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该物业管理公司如要涨价,应与业主对该物业服务合同
进行协议补充,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
业主同意。如果对该收费有疑议,除双方协商外,也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或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上海物业费收取标准又有几人能知道呢?一般情况下,物业收费问题主要涉及到收
费标准确定及费用构成两个方面。而上海物业费收取标准主要根据建设部《物业服
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
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
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
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
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
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任何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均应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
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
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西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4(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24(元/平米·月);
乙级:管理服务费:11(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60(元/平米·月);
丙级:管理服务费:8(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8(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5(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6(元/平米·月)。
西安非普通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80(元/平
米·月);
乙级:管理服务费:0.7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50(元/平米·月);
丙级:管理服务费:0.5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40(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0.4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30(元/平米·月)。
关于物业收费是否包含电梯费用问题您可以查看您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
《前期物业合同》,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收
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投诉。
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没有全国性的规定,由各省市自己规定。
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2〕69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区管
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对开发区内拆迁安置小区多层、高层(小高层)安置
房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及收缴方式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
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
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
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上述标准阁楼减半计收(补贴),涉及安置小区中的商品房、营业房物业服务收费标
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与业主商定,区镇不予补贴。
二、其它事项
(一)安置户入住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每套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装
修垃圾清运费(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350元;建筑面积在100
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收取250元)。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及归还方式由物业服务
公司在《入住须知》中作具体明确,并与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或未装修的,
不得收费。
(二)物业服务公司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安置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0.1元/平方米/月。
(三)区管委会补贴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年的1月、7月拨付到镇,涉及半年度、年度
考核需扣减的,在拨付时扣除。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
本文介绍的是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5元;
三级:每平方米10元;
四级:每平方米6元;
五级:每平方米4元;
(二)商场(商铺)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8元;
三级:每平方米11元;
四级:每平方米5元;
五级:每平方米2.5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综合服务收费的最高标准,物业管理公司须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提
供相应的服务,凡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相对减低收费标准。
获得省以上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按省规定上浮幅度上浮。获市城市物业
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
工业区(厂房),各类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的,其成本利润率按不超10%
核定,商场比写字楼收费标准提高幅度不宜超过50%。
住宅小区(楼宇)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其
中多层建筑办公用房不宜超过100%;商业用房不宜超过200%;高层建筑办公、商
业用房不宜超过50%。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由业主
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协商确定后,报分管物价部门备案,并需领取《广东省
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和按规定进行收费年审。
上述收费标准已包括代收水电费、上门收垃圾、防盗门维护等专项服务。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3:12: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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