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书
(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 方:**单位或个人
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第1页,共11页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书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编号: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
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
第2页,共11页
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
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
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
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
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遵守我
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
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
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3页,共11页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
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
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
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
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
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
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
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
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
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
第4页,共11页
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 (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
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第5页,共11页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
(附名单)
线路名称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
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第6页,共11页
用餐次数 标准
住宿次数 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
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
第7页,共11页
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
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第8页,共11页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
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
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
第9页,共11页
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
式: 。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 充 条 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第10页,共11页
第11页,共11页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2:26: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2314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