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
什么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
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
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
个月)。
▲一、2018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
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
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
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
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
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
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
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
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
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
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
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
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
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
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
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
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
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
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职工或童工在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
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
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
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
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
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
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
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6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
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
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
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
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
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
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
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
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
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
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
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
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
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
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
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
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
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
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
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
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
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
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
益。
第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费和住院费等。证明
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
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伤残鉴定、处理交通
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
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
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
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
税凭证。医院出具的住院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
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
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
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
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
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
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
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
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
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
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
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
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
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
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
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
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
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
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
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
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
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
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
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
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
转院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
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
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
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
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
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
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
结论)和修车发票。
综上所述,如果工人因工作或工作而在工作或工作中受
伤,则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此时,工人可以根据受伤程
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
2018年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包括医疗费,交通和住宿费,
康复费和辅助设备费。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1:43: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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