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03.11.04
• 【字 号】京国土房管物[2003]950号
• 【施行日期】2003.12.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2003]950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建立起住宅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
理机制和预案,为人民众创造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
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今年住宅物业防治“非典”工作实际,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
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作了修改,修订为《北京市住宅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服务标准》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为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
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二、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指导性标准,也是物业管理
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和资质年审的考核标准。
三、标准分为两类:一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二适用于经济适用
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的物业管理。
四、本标准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
维护、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高压供水、电梯、装修
管理服务等十项,每项又分为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两个方面。其中,房屋及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管理的除外。
本标准与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比,增加的主要内容是:
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
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在平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各项
预防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业主的宣传,防患于未然。
五、标准中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相应法
规及政策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协商议定。
六、公寓、别墅等住宅及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超出本服务标准的,可以自
行确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附件: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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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项目 │ 范 围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
┃ │ │
┃
┃ │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一)│小区规划红线范│(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
普查结果制定 ┃
┃ 综 合│围内,涉及共用│维修计,组织实施;
┃
┃ 管 理│财产和公共事务│(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
的公共性事务, ┃
┃ │的管理 │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
报修,水、电等┃
┃ │ │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
┃ │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
┃ │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
理档案资料齐 ┃
┃ │ │全;
┃
┃ │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
准、收费依据及 ┃
┃ │ │标准;
┃
┃ │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
服务及收费情况┃
┃ │ │进行管理;
┃
┃ │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
岗; ┃
┃ │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
理服务工作的 ┃
┃ │ │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
┃ │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
案,包括组织机┃
┃ │ │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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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北京市住宅│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
政设施的正常使┃
┃房屋及│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
┃小区共│用管理办法》中│(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
和小修,执行 ┃
┃用部位│附件-:共用部│《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
┃共用设│位共用设施设备│(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
设施等公共设 ┃
┃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施、设备正常使用;
┃
┃日常维│围的内容为准;│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
洞通畅;┃
┃护 │不包括另行收费│(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
池、雨水井,相 ┃
┃ │的设备设施,如│关设施无破损;
┃
┃ │电梯、水泵、暖│(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
┃ │气等设备 │(5)定期清洗外墙。
┃
┠───┼───────┼──────────────────────────────┨
┃ │小区规划红线范│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
┃(三)│围内的中心绿地│
┃
┃ 绿化│和房前、屋后,│
┃
┃ │道路两侧区间绿│
┃
┃ │地 │
┃
┠───┼───────┼──────────────────────────────┨
┃ │小区规划红线以│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
┃ │内,业主户门以│(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
确的分工和责 ┃
┃ │外 │任范围;
┃
┃ │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
归集到垃圾楼 ┃
┃(四)│ │、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
行管理; ┃
┃ 保洁│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
到服务范围内 ┃
┃ │ │无废弃杂物;
┃
┃ │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
梯扶手、栏杆 ┃
┃ │ │、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
┃ │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
药、消毒剂、除 ┃
┃ │ │虫剂;
┃
┃ │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
雪进行清扫。 ┃
┃ │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
业的共用部位 ┃
┃ │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
宣传,维持正常┃
┃ │ │的生活秩序。
┃
┠───┼───────┼──────────────────────────────┨
┃ │小区规划红线以│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
┃ │内,业主户门以│(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
守,危及人身安 ┃
┃(五)│外 │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
┃ 公共│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
行驶方向、速 ┃
┃ 秩序│ │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
┃ 维护│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
小区的表井 ┃
┃ │ │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
┃ │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
次的防范检查 ┃
┃ │ │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
┃ │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
案;发生时, ┃
┃ │ │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
┃
┃ │ │ 理。
┃
┠───┼───────┼──────────────────────────────┨
┃ │机动车辆、非机│(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
方案; ┃
┃(六)│动车辆在停车场│(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
凭证放行; ┃
┃ 停车│(存车处)、位│(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
急情况预案; ┃
┃ 管理│的管理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
方的权利义务 ┃
┃ │ │等。
┃
┠───┼───────┼──────────────────────────────┨
┃ │公共区域消防设│(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
消防预案; ┃
┃(七)│施的维护及消防│(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
视、检查和维 ┃
┃ 消防│管理 │护;
┃
┃ 管理│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
技能。 ┃
┃ │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
人员等。┃
┠───┼───────┼──────────────────────────────┨
┃ │养护、运行、维│(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
┃(八)│修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
┃ 高压│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
文件规定。 ┃
┃ 供水│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
消毒,禁止无 ┃
┃ │ │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
┠───┼───────┼──────────────────────────────┨
┃ │养护、运行、维│(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
00呼叫运行,电梯┃
┃(九)│护 │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
楼层中设有电梯┃
┃ 电梯│ │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
┃ │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
19点与主梯同时运 ┃
┃ │ │行;
┃
┃ │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
用梯的,属急 ┃
┃ │ │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
23点至次日5点 ┃
┃ │ │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
┃ │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
规定。 ┃
┃ │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
迅速组织救 ┃
┃ │ │助。
┃
┠───┼───────┼──────────────────────────────┨
┃ │房屋装饰装修管│(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
┃ │理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
管理协议,告 ┃
┃(十)│ │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
┃ 装修│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
安、消防和房 ┃
┃ 管理│ │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
出入证管理,调┃
┃ 服务│ │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
┃ │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
的要进行处 ┃
┃ │ │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
┃ │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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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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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项目 │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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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 ┃
┃(一)│小区规划红线范│(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
据普查结果制定┃
┃ 综 合│围内,涉及共用│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
┃ 管 理│财产和公共事务│(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
的公共性事务,┃
┃ │的管理 │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
报修,水、电等┃
┃ │ │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
┃ │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
┃ │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
理档案资料基 ┃
┃ │ │本齐全;
┃
┃ │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
准、收费依据及┃
┃ │ │标准;
┃
┃ │ │(7) 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
┃ │ │(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
理服务工作的 ┃
┃ │ │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
┃ │ │(9)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
案,包括组织机 ┃
┃ │ │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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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
和小修,执行 ┃
┃(二)│按《北京市住宅│《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
┃房屋及│公共维修基金使│(2)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
施、设备正常使 ┃
┃小区共│用管理办法》中│用;
┃
┃用部位│附件-:共用部│(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
池、雨水井,相 ┃
┃共用设│位共用设施设备│关设施无破损。
┃
┃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
┃
┃日常维│围的内容为准;│
┃
┃护 │不包括另行收费│
┃
┃ │的设备设施,如│
┃
┃ │电梯、水泵、供│
┃
┃ │暖等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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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规划红线范│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
┃(三)│围内的中心绿地│
┃
┃ 绿化│和房前、屋后,│
┃
┃ │道路两侧区间绿│
┃
┃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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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规划红线以│
┃
┃(四)│内,业主户门以│(1)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
归集到垃圾 ┃
┃ 保洁│外 │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
进行管理; ┃
┃ │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
到服务范围内 ┃
┃ │ │基本无废弃杂物;
┃
┃ │ │(3)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
┃ │ │(4)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
雪进行清扫。 ┃
┃ │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
业的共用部位 ┃
┃ │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
宣传,维持正常┃
┃ │ │的生活秩序。
┃
┠───┼───────┼──────────────────────────────┨
┃ │小区规划红线以│
┃
┃(五)│内,业主户门以│(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
守,危及人身安 ┃
┃ 公共│外 │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
┃ 秩序│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
行驶方向、速 ┃
┃ 维护│ │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
┃ │ │(3)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
报警,并配合 ┃
┃ │ │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
┃ │机动车辆、非机│(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
┃(六)│动车辆在停车场│(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
凭证放行; ┃
┃ 存车│(存车处)、位│(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
┃
┃ 管理│的看管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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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区域消防设│(1)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
┃(七)│施的维护及消防│(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
视、检查和维 ┃
┃ 消防│管理 │护;
┃
┃ 管理│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
技能。 ┃
┃ │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
人员等。┃
┠───┼───────┼──────────────────────────────┨
┃ │养护、运行、维│(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
┃(八)│修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
┃ 高压│ │(3)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
规定。 ┃
┃ 供水│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
消毒,禁止无 ┃
┃ │ │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
┠───┼───────┼──────────────────────────────┨
┃ │养护、运行、维│(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
00呼叫运行,电梯┃
┃(九)│护 │工夜间值班,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
设有电梯门的,┃
┃ 电梯│ │均须开启载客;
┃
┃ │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
19点与主梯同时运 ┃
┃ │ │行;
┃
┃ │ │(3)主梯维修时,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
迫性维修的, ┃
┃ │ │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
5点以内完工;有 ┃
┃ │ │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
┃ │ │(4)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
文件规定。 ┃
┃ │ │(5)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
迅速组织救 ┃
┃ │ │助。
┃
┠───┼───────┼──────────────────────────────┨
┃ │房屋装饰装修管│(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
┃ │理 │(2)
┃
┃(十)│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
协议,告知 ┃
┃ 装修│ │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
┃ 管理│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
安、消防和房 ┃
┃ 服务│ │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
出入证管理,调┃
┃ │ │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
┃ │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
的要进行处理 ┃
┃ │ │,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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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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