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
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
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要求,坚持“依法征兵、规范征兵、
廉洁征兵、艰苦征兵、文明征兵”,科学筹划,严密组织,
确保征兵工作过程廉洁有序,确保征集兵员质量,确保不发
生责任退兵事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20XX年征兵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赋
予我镇的征兵任务,经研究,打算成立xx镇征兵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
三、征兵任务及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安排。
上级暂未明确我镇的征集任务,待详细任务明确后,再下
达到各村。今年全镇大学生比例必需达到62.5%,初中生比
例低于4%。
(二)阶段划分
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支配,今年我镇的征兵工作,从7月
下旬开头,至9月底结束。大体分七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预备阶段(7月25日前完成)。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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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拟制征兵工作
计划,落实征兵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各种器材;二是召开
镇征兵工作会议。传达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
工作任务。镇征兵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尽快召开征兵工作
会议,做好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三是做好宣传发动的预
备工作,联络外出务工青年,搞好兵员的调查摸底,准时调
整补充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7月22日至8月8日
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利用墙报、板
报、广播、宣传单、横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
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利用街日赶圩时机在闹市区开设征兵
咨询站(点)进行宣传和解答征兵政策规定;二是组织预征青年
网上报名与核实基本信息,收拢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年
龄、文化、病史、政治方面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成立政治考核、
体检队伍并组织上岗前的培训。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8月2日至8月8日)。主要
工作:一是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和目测,确保预征对象的上
检率;二是制订好体检计划,落实体检医务人员;三是搞好初
审工作,确定送县总检名单,初步整理好初检合格预征对象
的档案。
第四阶段:总检阶段(8月9日至13日)。主要工作:一
是送初检、初审合格的预征对象到县参与总检(我镇送县总检
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二是组织力气搞好政审工作。
第五阶段:家访阶段(8月14日至19日)。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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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力气,对双合格对象进行家访。
第六阶段:复查定兵阶段(8月20日至31日)。主要工
作:一是搞好双合格对象的复审、复查工作;二是组织双合格
预征青年进行为期7天役前训练;三是发送入伍通知书,整理
入伍新兵档案。
第七阶段:新兵起运阶段(9月1日至30日)。主要工作:
一是做好运送新兵的各项预备工作;二是召开欢送新兵入伍
座谈会;三是送新兵到县进行交接;四是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
各种材料上报整理等收尾工作。
(三)有关政策
1.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
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同
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
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
度青年,其他地区削减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平凡高等
学校录用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
为平凡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平凡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
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
条件的,应难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
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殊是部队建
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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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X省籍人口和归侨、归眷的地
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X省籍和归桥、归眷青年入伍。
2.征集年龄。男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为毕
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1996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
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
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平凡高中应届毕
业生(含高校新生)、平凡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年满17至22周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根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
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
格条件,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
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方法。适龄青年必需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
经常居住地与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
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平凡高等
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
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
的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
1日起算。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各村、镇直单位要从讲政治、
顾大局的高度动身,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重要性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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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加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征兵工作期间,
相关征兵单位主管、工作人员要听从镇征兵办工作调度支配,
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征兵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确保兵员质量。各单位要适应新形势、
新要求,专心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理解把握好征兵工作的政
策规定、条件标准,切实把好政治,身体、文化和年龄关,
确保兵员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
势,多措并举,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切实使广阔干部、众、
适龄青年熟悉到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
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激发广阔适龄青年的报国之情
和参军之志。
(四)廉洁征兵,杜绝不正之风。征兵工作期间,必需遵
守以下纪律: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
征入部队;不准将青年从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通过办理
临时户口的方法征入部队;不准为不合格青年说情或向征兵
人员施加压力;不准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收取费用;
不准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不准让应
征公民及家长供应交通工具、支配食宿、购买物品或应邀到
营业性消遣场所活动。要准时公布“双合格”青年名单、批
准入伍青年名单,发动众搞好监督。发觉有违反征兵纪律
的人和事,准时向镇征兵办公室反映,镇征兵办举报电话:
xx或xx。
(五)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各村、各单位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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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支
配,搞好保障,确保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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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7:22: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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