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是中经济类的犯罪多数是数⼈参与犯罪的,⼀般情况下构成的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就要区分主犯、从犯
和胁从犯,这对定罪⼗分重要。那么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所谓犯罪⾦额就是经济犯罪侵害公私财产的数额,或为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贿)⽽使⽤的钱物的价
值。由于犯罪⾦额突出地反映了经济犯罪对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的侵害程度,⾃然地成为对经济犯罪⼈定罪处
罚的依据。
怎样确定共同犯罪⼈个⼈的犯罪⾦额,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迥然不同的做法。
第⼀种做法是根据《刑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要分⼦,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
处罚”;第(四)款规定“对于第(三)款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此认为主犯
的犯罪⾦额也就是其参与的全部共同犯罪的⾦额。对于从犯、胁从犯,认为分赃⾦额代表了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
和地位,因此将分赃⾦额确定为犯罪⾦额。
第⼆种做法是以犯罪⼈犯罪故意所指向的、并为其犯罪⾏为侵害的总额为标准。⽐如,共同案的任何⼀个犯
罪⼈犯意所指向的均是被害⼈的⼀定数额的钱财,且共同造成了被害⼈被骗的犯罪结果。其⽴案标准应以被骗总额计
算,⽽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
笔者赞同第⼆种做法。理由是:
(1)共同犯罪是⼀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的⾏为均指向体现犯
罪结果的犯罪⾦额。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的故意所指向的应是其参与的整个犯罪的犯罪⾦额。
(2)《刑法》第⼆⼗六条第(三)、第(四)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只是对主犯犯罪⾦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
胁从犯犯罪⾦额的确认。
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致,犯罪⾦额也与主犯是⼀致的。
(3)以分赃⾦额作为犯罪⾦额,在具体操作上⾄少存在以下⽭盾:⼀是犯罪后没有分赃或没来得及分赃,怎样确定
犯罪⾦额;⼆是个别犯罪⼈没有参与分赃,怎样确定其犯罪⾦额;三是查证不了分赃⾦额的共同犯罪,怎样确定其共同
犯罪⼈的犯罪⾦额。
以分赃⾦额作为犯罪⾦额对犯罪⼈进⾏处罚,其实质不是惩罚犯罪⽽是惩罚分赃,这是⼗分可笑的。
因此,笔者建议最⾼司法机关对贪污、等经济犯罪共犯的犯罪⾦额认定作出明确解释,以实现司法的统⼀和
公正。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然⼈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然⼈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责任能⼒。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的⾃然⼈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然⼈与单位共同犯罪。
(⼆)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为。所谓共同犯罪⾏为,是指各犯罪⼈为追求同⼀危
害社会结果,完成同⼀犯罪⽽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为。在发⽣危害结果时,其⾏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
因果关系。这种共同⾏为就其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均实施了法律所禁⽌的⾏为⽽构成
共同犯罪,⽐如甲、⼄⼆⼈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均未履⾏应当履⾏的义务⽽构成的共同犯
罪,⽐如⼉⼦、⼉媳共同遗弃年迈⽆独⽴⽣活能⼒的⽗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中有⼈系作为⾏为,
有⼈系不作为⾏为,例如:铁道养护⼯甲与⼄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其
职责。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没有分⼯,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为。
3.存在分⼯的共同犯罪⾏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为、教唆⾏为、实⾏⾏为和帮助⾏为。在这种场合中,各⼈的
⾏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通过
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的⼼
理状态。其特征是: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的要素:⼀是认识到不是⾃⼰⼀个⼈单独实施犯罪,⽽是与他⼈互相配合共同
实施犯罪,⼆是不仅认识到⾃⼰的⾏为会产⽣某种危害结果,⽽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的⾏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
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都预见到共同犯罪⾏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是共同间接故
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6:39: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2190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