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5: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给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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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

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

是教育。

5.在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

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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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

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

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 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

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支出,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

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

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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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

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

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

享受双倍扣除 3600 吗?

答:不可以。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但是你可

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 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

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

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

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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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

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 15000 元,就

可以扣除。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

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 1000 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

款的利息。

3.扣多久?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20 年(240 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

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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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 1000 元;也可以由

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 500 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

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

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

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 1500/1100/800 三档适用扣

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沈阳市市内五区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郊区租的,能不能扣?

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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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纳税人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租房,在黑龙江老家有住房,并

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 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

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 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

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

答:独生子女每月扣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 2000

元。

3.扣多久?

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

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

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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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 2000 元,我弟弟不赡

养老人。我能不能每月扣 2000 元,我弟弟不扣除?

答:不可以。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 1000 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答:不能。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

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 4000

元每月?

答:不可以。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

除。

七、

哪些情形不呢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 5000 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

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 3 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 1000 元)

不得扣除。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 60 周岁的,赡养老人的

专项支出(每月 2000 元)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

1000 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 20 年的, 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

出每月1000 元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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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

没有超过 15000 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

除。

7.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 元的职业资

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 48 个月的,每

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

的专项支出每月 1500 /每月 1100 /每月 800 元不得扣除。

10.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

发生的每月 1000 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八、具体的扣除时间如何规定?

(一)定额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 3 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

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 一是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

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 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

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

息支出,有最长扣除 20 240 个月)。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

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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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

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

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

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 60 岁老人的,即可享受。

其中独生子女每月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

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 15000 元后的部

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

药费用在超过15000 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年

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九、特别说明

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育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

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

度汇算清缴时再申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

理专项附加扣除的, 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只能选择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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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扣除。但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同的扣缴地

分别扣除。

财务产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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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6:31: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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