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遵守婚姻义务是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夫妻
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共同有效实施夫妻义务。
第一百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一方婚配后具有夫妻财产。鉴于夫妻双方的金钱投入等,
夫妻双方应当在普通财产上竭力保全、共同分享。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夫妻应当相互尊重,共同建立羡慕和信任的夫妻关系,只要一方不
能自理成年人自身行为,另一方有义务扶养,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衣物等基本生活需求。
第一百七十四条 夫妻双方可以协定明确家庭成员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关系、经
济利益等。
第一百七十五条 夫妻双方应当互相信任,同心协力,建立和维护一个诚实、有序的
夫妻家庭。夫妻双方要求共同承担婚姻责任,相互给予必要的精神支持和物质支持,以确
保婚姻稳定、家庭幸福。
第一百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按照法定规则维护家庭的正常秩序,不得进行暴力和
辱骂的行为,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家庭,保护婚姻关系的和谐。
第一百七十七条 妻子有权利教育和管教子女,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和权利参与子女的
教育和管教,双方也要对子女的行为监督,保证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中,有义务严守婚姻誓言、负责任、和谐,不
得有侮辱、欺负或者其他违反婚姻正常秩序的行为,不得有暴力威胁、欺凌、经济家暴等
违反民法的行为。
第一百七十九条 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当事人意愿就家庭事务等其他问题达成协议,所
定义的协议在不违背现行法律的前提下才可有效,效力和范围由协议确定。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3:59: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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