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市局网站网上投稿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6.01.04
施行日期 2006.01.04
文号 淮司通[2007]1号
主题类别 法制工作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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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市局网站网上投稿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司通(2007)1号)
凤台县、各区司法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网站的信息稿件质量,规范网上投稿,更好地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为各级领导
决策提供丰富、准确、快捷的信息,市局制订了《市局网站网上投稿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予以贯彻
执行。
淮南市司法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
市局网站网上投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网站的信息稿件质量,规范网上投稿,更好地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为
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丰富、准确、快捷的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范畴之内的政务信息、普法宣传、工作动态以及与
司法行政相关的通讯、新闻、评论等文章,不得涉及国家、单位及商业秘密。
第三条 投稿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地主要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讲话、活动、发表的论文和文章;
2、司法行政部门在当地举行的大型活动;
3、新闻稿件一定要注意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要素的表达;
4、同一个问题不要重复投稿;
5、单位稿件署单位名称,责任由单位负责;个人投稿署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重要文章署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6、引用的信息,要注明稿件来源及原文作者。
第四条 所有稿件均由市局由接收人员履行市局网上发布信息的相关手续后,有选择地在市局网站相
关栏目发布。对于采用的信息,市局将视稿件质量,署名上报省厅、市委信息科及其它网站。
第五条 市局投稿信箱统一为:********************.cn,不要向其它信箱邮发。
已可登录市局OA的科室和个人,请通过OA“文件送审签”予以报送。
第六条 市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予以记录,并对上报信息数量和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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