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投诉程序
关于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投诉程序
在辞职离开公司的时候并不是就能够拿到全部的工资,一般当月的
工资需要下个月才能够发放,但也有例外的,下面给大家共享辞职
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投诉程序,欢迎阅读!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
怎么投诉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出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倘若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出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
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求支出工资。倘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出未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倘若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支出经济弥补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
弥补、双倍工资等,而且一般都可以最后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
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引导。
二、倘若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
人老板,要求支出劳动酬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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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订立、履行、更改、解除和停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弥补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出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出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
位工资支出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出劳动者工资和经济弥补,并可责令其支
出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出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出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弥补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几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1、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
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重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晰拖欠或
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
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当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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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公司重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方法,
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本身搜
集或者保存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譬
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
险是最好的证据。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
过激的言行(如:跳楼讨薪、跳桥讨薪、老板等方式)来处理,
以免事态恶化,使本身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本身从受害方变为加害
方。
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离职之后碰到公司拖欠工资、克扣
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维护本身的权益。
关于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实在处理上面的规定内容,可以来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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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点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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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预报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出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布置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点变动,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改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4.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
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后,裁
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点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更改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点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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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
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
员。
相关学问: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总结起来,重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任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需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
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
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
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
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
会陷入更加尴尬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需是
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
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紧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
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而且注意保存员工严重违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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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点损害
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点损
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
对重点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
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出经济弥补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布置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点变动,致使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更改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依据其工作年
限支出经济弥补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
经营情形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情形而辞退成批员工。经
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
以准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
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
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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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人单位必需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
制,即上述企业必需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
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
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
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供给有关生产经
营情形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看法,并对方案进行
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的看法,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看法;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
动合同手续,依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出经济弥补金,出
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
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
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讨论处理时,企业应当讨论工会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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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需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
退员工时肯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
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
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
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
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
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
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辞退员工规定有哪些
一、违法的辞退重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精准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
险。
二、依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
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
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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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点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
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布置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点变动,致使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更改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
单位依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出经济弥补金。
3、经济性裁员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显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
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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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情形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
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出经济弥补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商定支出劳动酬劳或者供给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
位辞退员工重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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