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期
法治研究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
修订进路
徐 岱
**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既涉及权力对权利的保护及其范围的问题,也涉及权
摘 要:
力与权利之间的界度问题,其立法模式、立法科学性及相关具体内容等成为热议问题。就我国目前
所处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阶段而言,以修正案的形式保持统一的立法模式应
为首选;国外多元立法模式的有效经验可以借鉴但不是必须采用,行政犯的增加不能成为采用多
元刑法立法模式的充足理由。立法科学性体现为刑法之外与刑法之内两个维度,前者强调刑法立
法要充分考虑其他法律规范的变动与修订,处理好一次立法与二次立法的关系,后者强调新增或
修订罪名应当充分考虑与原有类罪、个罪的体系关系、逻辑关系,避免失衡或产生新的立法冲突。
对高空抛物、扰乱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与非法讨债行为的入罪应谨持刑法谦抑理念,对危害食
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张弛有度。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统一立法模式 科学立法 修订建议
关键词:
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反映了信息时代的社会特质。
第二十次会议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其中关于修正案的立法模式、修正案的立法科学性
案(十一)(草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相关具体内容等成为热议问题。本文将从统一刑
(草案)》)。从立法形式上看,延续采用了修正案的法典的立法模式、科学立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
立法模式;从立法内容上看,主要从安全生产、食品(草案)》修订建议等方面进行梳理阐述,为《刑法
药品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六个方面进修正案(十一)》的正式出台建言献策。
行补充和修订。既涉及权力对权利的保护及其范围
问题,也涉及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界度问题。既涉及
对高空抛物、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操纵
装置等日常生活行为的规制,也涉及对危害食品
药品安全等民生利益的从严惩治。既回应了社会上《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延续了1997年
一、立法形式:统一刑法立法模式与多元
刑法立法模式
*本文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检察权能的优化”(项目编号:GJ2019C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徐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
25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订进路
刑法后所采用的修正案立法模式,由此,此种统一第三,与刑法立法有关的前置法包括民事法
刑法典的立法模式是否恰当的问题又成为人们关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正逐渐发展完善,立法内容
注的焦点。对此种立法模式的担忧在于,是否会出日趋成熟,但形成较为稳定的附属刑法内容还需
现因立法内容过于庞大而导致逻辑性不强、立法时日。如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科学性降低等问题。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下简称为《民法典》)、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
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为《药品管理法》)
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自1997年刑法至今唯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的一部单行刑法,据悉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法》)、即将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没有
使用修正案的模式,但因预判此类犯罪将会逐渐涉及具体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问题。多元刑法立法
除罪化,故采取单行刑法的模式,以便日后除罪时模式不仅仅涉及刑法立法问题,也牵涉与其他部
机成熟时可直接废止此部单行刑法,而不会影响门法的协调立法问题。就目前而言,其他部门法仍
1997年刑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此后,涉及刑法修旧按照原有立法模式修订而没有规定具体犯罪构
订时都采用了修正案的立法模式。从成文法国家有成,以此为观照,刑法以修正案模式进行修订是符
效的立法经验来看,随着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社合我国立法现状的,既可以及时回应社会的立法
会向以市场为中心的工业社会发展,再向以算法需求又可以维护刑法典的稳定性、长期性和威严
为中心的智能社会的发展转型,刑事犯罪呈现出性。第四,多元刑法立法模式(统一的刑法典、单行
从以普通刑事犯为主到行政犯日趋增多的发展趋刑法及附属刑法并存)将成为可能。随着智能社会
势,形成了以刑法典为中心的多元化立法模式并的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回应型
存的格局,并成为主流。但就我国目前所处的坚持立法内容将是主流。回应型法律秩序体现为社会变
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阶段而言,革时期的法律秩序,法律不是消极、被动地因应社
通过修正案的形式以保持统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会,而是积极地、能动地回应社会,法律既保持自
应为首选。理由如下:主的稳定性又具有能动的开放性,法律的实施机
第一,对国外多元立法模式的有效经验应持关更是顺应社会变革潮流而富有弹性地解释和适
的基本立场是可以借鉴但不是必须采用。采取统一用法律。回应型立法强调部门法之间的立法关联
刑法典模式还是多元立法模式,需要综合各种因性、协调性和科学性,这为采用多元刑法立法模式
素,如国情背景、社会主要矛盾、立法传承、立法技提供了前提条件,进而实现多元善治的法治状态。
术及刑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程度等加以考量。理想的状态应该是通过实现制裁方式的多样化,
第二,行政犯的增加不能成为采用多元刑法以及寻求各种制裁方式各自合理的角分担,从
立法模式的充足理由。随着预防刑法观的深入发而构筑合理且有效的制裁制度。
展,刑法立法进入了行政犯时代,并通过刑法前置、统一刑法立法模式和多元刑法立法模式是不
预备行为正犯化、帮助行为正犯化等形式扩充着刑同的立法形式,不同国家基于综合因素选择不同
法典的内容。而现今构建以人为本的智能社会法律的形式。就实质而论,无论是采取统一立法模式还
秩序,是以人的权利为本,把权利保护和人权保障是多元立法模式,其核心问题都集中在科学立法
①
作为智能社会法律秩序的核心要义。体现人权保之上。我国采用的刑法修正案进行刑法修订这一统
障的刑法谦抑性已成为共识:刑法即使前置化,也一立法模式,也应特别注重将科学立法当成重中
要以能不入刑的决不能犯罪化为前提;即使入罪,之重的问题对待,使修正案的出台符合科学立法
也要设置适当的构罪标准,防止打击面过宽。的要求。
②
③
①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9:1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203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