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还钱,天经地义!古代⼈是这样对付那些⽋钱不还的⽼赖!
⽋债还钱,天经地义!古代⼈是这样对付那些⽋钱不还的⽼赖!
⽋债还钱,天经地义!古代是这样对付⽋钱不还的⽼赖
有句⽼话说的好“⽋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古以来就拥有着铁的道理。可是在现如今的社会中,发⽣了质的改变,都仗着
你的信任,借了钱之后,都肆⽆忌惮的赖着不还,那个态度简直做到了“我凭本事借的钱,⼲嘛要还你”,最后朋友、亲⼈都没
得做,就算报了最后的处理结果⼤都只是协商。简直不可理喻!但是在古代却不⼀样了,借钱不还是需要受到很多惩罚的,反
正⼀句话是,不要急,他跑不掉的。
早在我国古代,对⽋钱不还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唐朝的时候,只要⽋钱达到了⼀匹布的价值,违约⼆⼗天不还的,要打
⼆⼗⼤板;对⽋款时间越长,罪⾏的处罚越严重,所受的板⼦越多。要是⽋款⾦额⽐较⼤的话,直接就是杖刑90下。可见在
唐朝的时候,对⽼赖是有严厉处罚的。打完屁股后100天,还是不还浅的话,就要蹲⼀年的⼤牢了。屁股打完了,监狱也蹲进
去后,还是不还钱的,可以通过官府扣押⽋钱⼈的财务;⽋款⼈没有财务的话,债务⼈和家⼈要劳役抵债。可见唐朝的律法是
⽐较严厉的,放在今天的话这些⽼赖都乖乖的还钱了,当然现代社会是讲究⼈权的。
在古代,对付⽋债不还的⼈有三种刑罚,第⼀种就是笞刑与杖刑。这种惩治办法源于战国时期,就是⽤⽵板或者⽊板拍打犯⼈
的后背、屁股和腿,疼痛时⼀⽅⾯,羞辱才是重点,因为在受刑的时候犯⼈要脱掉⾐服和裤⼦。这种精神折磨的⽅法令⼈胆
寒,这种刑罚在唐朝和清朝都备受推崇,严重的还会被关押坐牢。
第⼆种惩罚,在唐朝时期,⽋钱不还超过⼀匹布的价钱时,在约定的⽇⼦没有还,那么第⼀次是打屁股⼆⼗⼤板,如果⼜过了
20天没还的话,就是藐视朝堂,打60⼤板,如果⼜过了20天,仍旧不还钱继续翻倍,超过100天不还钱,那就不是受刑的事
了,⽽是要被抓起来吃牢饭,你不是不还么,那么就等着失去⼈⾝⾃由吧。再让你横!
第三种惩罚有点连坐的意思,也就是担保⼈要替负债⼈偿还⽋债。据宋朝的律法记载,如果⽋债⼈不还钱甚⾄是逃跑了,那么
就由当初作担保的⼈来偿还这笔债务。所以说,为了不让⾃⼰吃⼤亏,轻易不要给别⼈做担保借钱。
没想到古⼈对这种⽋债不还的⼈居然有这么多的惩治办法,怪不得⽹友们纷纷呼吁恢复这些制度呢,看起来好像真的很管⽤的
样⼦!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7:55: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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