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5 18:27:0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杰西卡 恩尼斯)

城镇⼟地使⽤税公式是什么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城镇⼟地使⽤税采⽤定额税率,即采⽤有幅

度的差别税额,按⼤、中、⼩城市和县城、建制镇、⼯矿区分别规定每平⽅⽶⼟地使⽤税年应纳税额。

⼈们都在为了让⾃⼰获得更好的⽣活⽽打拼,很多⼈的⽬标就是买⼀个⼤房⼦,但是在建⼯⼚或者建房⼦的过程中,需要

占⽤⼀定⾯积的⼟地,这时候应该缴纳。我国⼜是⼟地公有制,⼈们是不享有⼟地的所有权的,如果要缴纳⼟地使⽤税的话应

该知道城镇⼟地使⽤税公式是什么?

⼀、⼟地使⽤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地使⽤税以纳税⼈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依据。⼟地⾯积是指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单

位组织测定的⼟地⾯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地⾯积为准;尚未核发⼟地使⽤

证书的,应由纳税⼈据实申报⼟地⾯积。

⼆、⼟地使⽤税的单位税额

⼟地使⽤税采⽤分级幅度固定税额。

按照税定,⼟地使⽤税每平⽅⽶年税额如下:

(1)⼤城市5⾓⾄10;

(2)中等城市4⾓⾄8;

(3)⼩城市3⾓⾄6;

(4)县城、建制镇、⼯矿区2⾓⾄4元。

上述⼤、中、⼩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农业正式户⼝⼈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

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农业⼈⼝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城市;市区及郊区⾮农业⼈⼝总计在2050万的,为中等城市;

市区及郊区⾮农业⼈⼝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城市。

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在上述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

⼟地使⽤税税额幅度。

各市、县⼈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划分为若⼲等级,在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

定相应的适⽤税额标准,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执⾏。

对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

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可以适当提⾼,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三、⼟地使⽤税应纳税额的公式是什么

⼟地使⽤税按纳税⼈实际占⽤的⼟地⾯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地使⽤税税额=实际占⽤的⼟地⾯积×单位适⽤税额

⽉应纳⼟地使⽤税税额=年应纳⼟地使⽤税税额÷12

同⼀⼟地的由⼏⽅共有的,由共有各⽅按照各⾃实际使⽤的⼟地⾯积的⽐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地使⽤税。

四、城镇⼟地使⽤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地使⽤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各省、⾃治区、直辖市

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般确定按⽉、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地使⽤税。

⼟地使⽤税的纳税地点为⼟地所在地,由⼟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的⼟地不属于同⼀省(⾃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应由纳税⼈分别向⼟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地使⽤税。

在同⼀省(⾃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跨地区使⽤的⼟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治区、直辖市税务局

确定。

新征⽤的⼟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地使⽤税:

(1)征⽤的耕地,⾃批准征⽤之⽇起满⼀年开始缴纳⼟地使⽤税;

(2)征⽤的⾮耕地,⾃批准征⽤次⽉起缴纳⼟地使⽤税。

五、城镇⼟地使⽤税的申报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填制《城镇⼟地使⽤税纳税申报表》,将其所占有的⼟地的权属、位置、⽤

途、⾯积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内容,据实申报,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件资料。纳税⼈新征⽤的⼟地,

必须于批准征⽤之⽇起30⽇内申报登记。企业如发⽣住址变更、⼟地使⽤权属转换等情况,应当从变更、转换之⽇起,按规

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

由于⼟地总是和房产相联系的,拥有房产同时也就拥有相应的⼟地使⽤权,缴纳也应相应地缴纳⼟地使⽤税。因此许多地

区将房产税和城镇⼟地使⽤税合并在⼀张申报表上。

六、城镇⼟地使⽤税的缴纳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额地缴纳城镇⼟地使⽤税税额。

凡是企业或者个⼈使⽤了国有⼟地或者,都需要缴纳⼟地使⽤税,并且要按期缴纳,否则税务局就会进⾏。也是属于

⼟地使⽤证的,所以居住⽤地不⽤缴纳⼟地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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