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
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
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
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离婚诉讼律师费用
二、离婚诉讼律师费收取标准
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
费的标准,故此文为一般的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且仅供参考(律师代理费主要是双方协商来确
定):
(一)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
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
(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标的额-50万元)x(2.5%--5%)+(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标的额-100万元)x(1%--2%)+(1--10万元部分收
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标的额-1000万元)x(0.5%--1%)+(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
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
部分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离婚诉讼费用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
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
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
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
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
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
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
负担诉讼费用。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3:30: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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