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1-06 11:35:4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下载)

民事诉讼⽴案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是指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那民事诉讼⽴案程序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就将为⼤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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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院收到当事⼈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审查。

⼆、⼈民法院审查⽴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诉⼈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

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起开始计算。

三、⼈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诉⼈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

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签名或者盖章,

原告、⾃诉⼈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卷宗。对于不予⽴案或者原告、⾃诉⼈在⽴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

材料退还,并由当事⼈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诉⼈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

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民法院印章。

⾏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民法

院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决定⽴案,其中疑难复

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诉⼈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

⼈姓名、案由等情况统⼀编⽴案号输⼊计算机。

⼋、⽴案庭决定⽴案后,应当在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续,注明移交⽇期。经审查决定受理

或⽴案登记的⽇期为⽴案⽇期。 ⽴案⼈员应当及时将⽴案⽇期、移交⽇期等输⼊计算机。

九、当事⼈的⼈民法庭起诉,⼈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案;⼈民法庭决定⽴案

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报基层⼈民法院⽴案庭统⼀编⽴案号。⼈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

诉的,由基层⼈民法院⽴案庭决定是否⽴案,⽴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民法庭审理。

⼗、当事⼈不服第⼀审裁判直接向第⼆审⼈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审⼈民法院应当将上诉状发交原审⼈民法

院。

⼗⼀、第⼆审⼈民法院⽴案庭收到第⼀审⼈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审裁判⽂书是否齐全,⼀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上诉⼈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

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材料;

()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的申请。

⼗⼆、上诉⼈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申请的,第⼆审⼈民法院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

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通知上诉⼈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

卷退回第⼀审⼈民法院。

⼗三、第⼆审⼈民法院⽴案庭应当在收到第⼀审⼈民法院移送的卷宗等材料决定是否⽴案。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庭长批准后将案件及时退回第⼀审⼈民法院,或者通知第⼀审⼈民法院补充材料。

⼗四、应当由⼈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的⽴案⼯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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