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国人来华《邀请确认函》办理指南
《邀请确认函》须与邀请函一起使用。邀请函由邀请单位写给为
被邀请单位或被邀请人,用印有单位名称地址的信纸打印,内容应包
括:被邀请单位详细名称;详细来华目的;申请来华次数、预计来华
日期、停留天数;被邀请人全名、职务、护照号码 、出生年月日;
邀请单位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必要信息,并由邀请单位法人
签名后加盖公章。(邀请函在办理《邀请确认函》时无需提交)
一、 关于《邀请确认函》
外国人在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来华商务签证或工作签证时,按
要求,需提供《邀请确认函》,可由国内邀请方向经外交部授权的部
门申请。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经外交部授
权,可以为受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企业所邀请来华进行商
务访问或工作的外国人审发《邀请确认函》,受邀外国人凭此函到指
定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办理《邀请确认函》须由本市邀请单位向我办提交申请材料,经
我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我办不受理外国人的直接申请,也不受理
国内个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
二、申请临时商务签证《邀请确认函》(应邀来华访问、考察、
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参加会议或大型活动)
所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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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须用电脑填写并打印,经法
人代表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出具详细申请报告,须用带有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传真的信笺纸,并用简体中文打印。申请报告需详述双方公司业务性
质、具体来华目的、申请来华次数、预计来华时间和行程安排,被邀
请外国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护照号及职业
等),加盖公章。
3、邀请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年审)或其它注册、批复资料,
核原件,收复印件。
4、最新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打印:/,选择网上办事->企业信息查
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上年度国税局和地税局纳税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由公
司注册地辖区内国税分局/所、地税分局/所出具。如为免税企业,请
单位出具报告说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如刚成立的一个月内的
企业,可提供公司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照片、姓名、出生年
月、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护照尚存有效期须6
个月以上。
7、曾来华的外国人必须提供最近一次的清晰签证页复印件。
8、提供入境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派遣证明,须说明被邀请人职位
情况和来华参加商务活动内容、往来旅行费用、保险等由谁支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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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在华期间须遵守中国法律、保证按期出境。
9、提供邀请单位与被邀请单位直接商务往来、具有法律约束力
证明文件(如中国海关报关单、发货提单、中国国内银行信用证和银
行收付款水单等具备法律效力的资料)。
初次与外国公司往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者,必须在申请报告中注
明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具体目的和理由,并提供入境申请人在国外工作
单位的商业登记资料、税务登记资料、办公场所实物照片,其工作单
位在其国家公共电话簿(企业黄页)上登记纪录的复印件,以及入境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
注:双方往来、单方面订单/合同、货物快递单及其它
单据、银行单据、报关单属无效材料。
另市外办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以上1-9项以外的相关材料,并
根据情况要求国外单据或文件进行领事认证。
三、申请来华工作签证《邀请确认函》(包括来华任职、就业或
演出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所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须用电脑填写并打印,经法
人代表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出具详细申请报告,须用带有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传真的信笺纸,并用简体中文打印。申请报告需详述邀请公司业务性
质,被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理由,拟工作职位,适合该职位的理由,
及其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护照号等),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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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3、邀请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年审)或其它注册、批复资料,
核原件,收复印件。
4、最新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打印:/,选择网上办事->企业信息查
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上年度国税局和地税局纳税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由公
司注册地辖区内国税分局/所、地税分局/所出具)。如为免税企业,
请单位出具报告说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如为刚成立的一个月
内的企业,可提供公司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照片、姓名、出生年
月、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护照尚存有效期须6
个月以上。
7、曾来华的外国人必须提供最近一次的清晰签证页复印件。
8、来华就业、任职者需提供市劳动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许
可证书》或市外国专家局核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核原
件,收复印件。
在深注册的外资企业法人、外企代表处首席代表凭《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免提供《外国
人就业许可证书》。一般代表需提供市劳动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
许可证书》或市外国专家局核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核
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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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供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10、申请人是首次申请就业签证,如有随任家属,可连同家属一
起申请《邀请确认函》,申请人必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其
随任家属必须持有所在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配偶或子女关系、并
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了领事认证的法津文书及翻译文本,我办
将收取证明配偶或子女关系领事认证文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另市外办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以上1-10项以外的相关材料,
并根据情况要求国外单据或文件进行领事认证。
四、注意事项
1、提供材料如是外文(护照资料除外),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办理申请外国人来华《邀请确认函》,我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3、办理签证地点一般为国籍国,在非国籍国办理签证者须提供
其所在国官方发放的外国人居留证明或工作证明(如身份证、居留证
或工作签证)。例如,受邀外国人是A国籍,拟在B国的中国使领馆
办理来华签证,需提供B国官方为其颁发的居留证明。
4、法人代表由于特殊原因(如常驻国外等)无法在《邀请外国
人来华审批表》上签字,请提供工商部门认可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
单位公章及签名(或法人私章)。被委托签署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
亲笔签名,电脑扫描打印的签名不予受理,并提供被委托签署人的证
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已持有职业签证(Z字签证)的申请人,其家属来华无需向
我办申请《邀请确认函》,请直接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相关类型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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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6、作为非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分行等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外
国人来华,须另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申请报告(由上级
公司法人亲笔签名,加盖公司公章)和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三来一补”、来料加工厂等非法人企业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
投资方、控股方或中方联营单位代为申请办理。
五、审批时间
1、临时商务签证审批时间需4个工作日;
2、申请工作签证审批时间需8个工作日。
六、办公时间、报件地点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45。
报件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7
号、50号窗口。
:82105982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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