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容错过的5个刑法”小常识“?

更新时间:2024-11-05 20:31:0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nhk)

⽇常⽣活中不容错过的5个刑法⼩常识

摘要:我们普通⼈,常常因为法律知识的淡薄,在⾃⼰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在与他⼈产⽣利益或者⾝体上的冲

突时,⽆法分清罪与⾮罪的界限,导致不必要的事实发⽣,⼀失⾜成千古恨!

因此,了解刑法常识,可以使我们对⽣活更具有掌控⼒。

1、什么⾏为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的,不认为是犯罪。

2、我国刑法总共有多少个罪名呢?

1997101⽇《中华⼈民共和国刑法》施⾏以来,共进⾏过11次修正。

现⾏的刑法,共计483个罪名,为20201226⽇颁布的刑法修正案(⼗⼀)所调整并确定。

3、刑事罪名的分⼏个⼤类?与我们⽇常⽣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哪⼏类?

刑事罪名主要分为⼗⼤类,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权利、民主权利罪;五、侵犯财产罪;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七、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

赂罪;九、渎职罪;⼗、军⼈违反职责罪。

与我们普通⼈⽇常⽣活最为密切的主要为两类,分别是侵犯公民⼈⾝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

对于国家⼯作⼈员,涉及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的可能性也⽐较⼤。

4、我们如何避免犯罪?

⽬前,现有的刑法罪名中,过失犯罪的罪名不超过10%

所以,只要不存在犯罪的故意,即可避免绝⼤多数的犯罪罪名;⽽对于普通⼈很难预想到的过失犯罪,在进⾏认定时须考

虑造成的危害后果,通常只有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巨⼤经济损失,才会认定为犯罪。

因此,只要我们⼼存美好,摈弃第1条所述⾏为的故意,基本上就能避免犯罪。

5、遇到⼈⾝侵害威胁, 如何正确进⾏正当防卫?

⾸先是⾃保

能跑就先跑

没有什么⽐远离危险更直接的了!

如果⽆法逃离现场或者情况特别危急,再考虑正当防卫,但其实情急之下已经来不及思考了。以⾃保为⽬的进⾏反击,

打击掉施暴者的攻击能⼒,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正当防卫是有限度规定的,超过了必要限度会构成防卫过当,需负⼀定责任;⽽对正在进⾏⾏凶、杀⼈、抢劫、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暴⼒犯罪,采取防卫⾏为,造成不法侵害⼈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

事责任。

参考:《中华⼈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修正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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