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院民事判决书
中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始
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
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
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促
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诚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以弘扬社会主义的荣
辱观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充分发
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
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
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
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
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
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
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
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
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
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
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
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
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
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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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
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
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
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
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
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
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
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过近四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
的监督,自觉服务于大局,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自觉接
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的基
础;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动
力;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
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对改善司法条件的呼吁,是法官
追求正义、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
重视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使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
展。 (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证据
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二是诉讼调解工
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法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调解的问
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够或缺
乏责任心。三是裁判文书仍需改进。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
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
期困扰民事审判。(二)民事涉诉信访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数大,法律关系复
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证据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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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
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
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申诉不止。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
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辨法析理工作不细,也未能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三)民
事审判队伍方面。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龄为岁。岁以下的法
官一个没有,岁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法官待
遇等因数的制约,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二是在审判人
员的调整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质、能力、知识水平等有
限,已不能适应现在审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质法官相对较少,使在人员调配方
面显得捉襟见肘,极大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官的学习和培训
时间无法保证。使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
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
无能为力。五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意从事审判工
作,特别是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四)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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