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
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
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
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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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
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
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
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
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
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
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
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
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
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
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
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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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
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
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
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
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
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
部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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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8:15: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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