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更新时间:2024-11-06 13:37: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handsome)

房屋公共维修基⾦应该交给谁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

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1、所有的房屋都要缴纳房屋维修⾦吗?

所有的房屋都要交房屋维修⾦。

2、维修基⾦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照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

4%,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3%交纳。

(2)购房⼈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按照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3%,不配备电梯的

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2%交纳。

(3)业主委员会成⽴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之⽇起15⽇内,代购房⼈按

照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3%,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建筑⾯积成本价的2%交纳。

3、公共维修基⾦如何缴纳?

因为有部分购房⼈并不急于办理产权证,也就不急于交纳此基⾦,这样,当房屋在保修期后需要进⾏⼤修、更

新、改造时,没有交纳此基⾦的业主就会""已交基⾦业主的"便宜",这是不公平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占

⽤资⾦的可能。

公共维修基⾦应当存⼊银⾏专户,按幢⽴帐、按户核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

少公布⼀次专项维修资⾦的收⽀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1)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2)部分共⽤部分的所需费⽤,由拥有部分共⽤部分业主按照各⾃拥有的房屋建筑⾯积⽐例共同承担;

(3)全体共⽤部分的所需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拥有的房屋建筑⾯积⽐例共同承担。

按照本规定设⽴公共维修基⾦的,部分共⽤部分、全体共⽤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在专项维修资⾦中列

⽀。但物业的共⽤部分属于⼈为损坏的,费⽤应当由责任⼈承担。

4、公共维修基⾦应该交给谁?

公共维修基⾦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收取的公共维修基⾦属于⼩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

算于房屋的销售收⼊,也不得挪作他⽤。

当⼄⽅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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