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补修试题(二)答案.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3:4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下载地址)

民法学补修试题(二)答案

一、 选择题(每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

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40分)

1 B 2 D 3 D 4 B 5 B 6 A 7 C 8 C 9 C 10 B 11B 12 D 13

B 1 4 A 15ABD 16ABC 17ABC 18B 19D

二、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3分)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

2、民法理论把法人分为(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

3、民事权利根据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分为(既得权)(期待权)

4、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民法通则规定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显失公平)(重大误解)

6、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7、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

1.民法: 我国的民法是调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

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某项民事活动的资格。度。

四、判断题

1、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原始取得。对。

2、占有首先可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错。

3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之一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质权以动产

为标的物。错。

4、留置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就行使留置权。错。

5、按份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对。

6、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全部体现了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错。

7、无效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形式。错。

五、 简答(每小题5 ,共15分)

1 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1 返还财产

2 赔偿损失

3 追缴财产

4 强制收购

5 其他的制裁措施

2 宣告死亡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1 受宣告的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间。公民离开住所下落

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是满2年。

2 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等以及其他的利害关系人。

3 经过法院的法定的程序宣告。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公告。

公告期为一年,意外事件的公告期为3个月。

3、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 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 意思表示真实。

6 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定的要求。

7 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 试比较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代

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

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

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首先,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

其次,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两者的不同点: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

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

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

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

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

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

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

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另一方面,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

相对人不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相对人是

有过失的,不得适用表见代理制度

六、 案例分析(12分)

问:

1 南的购洗发水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奖金归谁呢?为什么?(3分)

南的行为是有效的法律行为,因为这个行为是与南的年龄和智力是相符

和。奖金归南享有。因为男是限制行为的能力人,他接受的奖励和增于

和报酬归自己享有。

2 南购买钻戒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要求退货吗?(3分)

南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萧可以要求退货,因为限制

行为能力的人从事的民事行为与自己的年龄和智力不相符合,需要其监

护人追认,萧不同意,则合同是无效的。

3 萧是否有权将奖金购买股票?说明理由?(3分)

萧是无权购买股票的。因为他的行为不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4假如南没有告诉萧中奖的事,直接到达商场领奖,商场可以以南为未成

年人拒绝兑奖吗?为什么?(3分)

商场不能拒绝兑奖。因为南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纯获得利益的行为。

2、甲公司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协商有乙提供甲电视100

台,丙未经过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交付给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

好价款后乙单位的帐户。后由于乙没有供货,双方引起争议。问:丙

是什么行为?合同有效么?乙要承担责任么?(7分)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因为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就和甲签

订了合同。(3分)

2合同是有效的,无权代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

对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追认。(2分)

3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经过追认后,该代理行为就

是有效的,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分)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1:42: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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