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最新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月计薪天数21.75某8小时)某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月计薪天数21.75某8小时)某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月计薪天数21.75某8小时)某30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
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
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
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
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
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
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劳动法的规定,一年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天)÷12月=21.75天。加班工资计算如下:1、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某小时工资某
150%;2、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某200%(周末加班工资按2倍
计算);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某300%(法定假日按3倍计
算)。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可以向有关部门检举。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
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
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
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
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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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一、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
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
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
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
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
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
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
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
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
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
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
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二、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
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
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
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
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
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第三、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
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
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
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
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
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
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
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
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
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
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
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
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第四、补休代替加班
费合法吗?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
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
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
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
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
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
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未经批
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
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
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
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
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第六、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
能包含加班费吗?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
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
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关于加班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明白其中的内容的,加班费是在原来规定的
时间范围之内又额外的增加了工作时间,从而获得的一定的报酬的。加班
费用根据加班的时间等标准来认定。
加班工资劳动法如何规定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加班的时间而定,如
果平时加班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
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
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
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
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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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百度百科-劳动法”百度百科-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
加班费。下班之后加班的,支付1.5倍的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支付双倍
工资,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
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
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
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
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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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
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的工时制度。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
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
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
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
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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