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技巧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06 07:25:4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terminator2)

律师的技巧有哪些

律师的技巧有哪些?

⼀、培养主动的营销意识

有⼈说律师不是销售员所以不需要营销,其实不然,律师销售的正是⾃⼰的服务,法律服务不像商品那样便于划

分优劣和等级,因此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不怕巷⼦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

后于时代的步伐。因为,律师必须学会主动出击,学会主动给当事⼈,培养主动出击的营销意识。

当事⼈通过好律师在线⽹预约了你,说明当事⼈已经对你产⽣了⼀定的信任和好感,这时候,你可以主动给他们

打电话,询问他们的问题,这样会让咨询者深深感受到你的诚意,即使最终不能形成案源,你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态度

也将为你带来更多的客户。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律师在拨打每⼀通电话之前,都必须有这样⼀种认识,⼀个电话,可能就是⼀个潜在的案源。有了这种想法之

后,你才可能对你所拨打的每⼀通电话有⼀个认真、负责和坚持的态度,才使你的⼼态有⼀种必定成功的积极动⼒。

从以往的经验看,当事⼈既然能在茫茫⼈海中预约到律师,往往是因为看了律师的介绍后认同律师的执业经验并

相信律师可以给予帮助的,否则⼀般不会预约律师。所以,律师在拨打预约上的电话前,可以先⼤致了解⼀下预约的

情况,并设想当事⼈会询问什么问题,从⽽做好相应的准备。只有这样,律师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才可以有的放⽮,

⽽不⾄于在被问到不熟悉的问题时⼿忙脚乱、不知所措。

未⾬绸缪总胜过急中⽣智,律师在打电话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不打没准备的电话。

三、要主动抢占先机

在当今这个互联⽹+时代,律师在互联⽹上进⾏⽹络营销⽇趋激烈,当事⼈很容易就能够到⼀个律师甚⾄是多

个律师进⾏法律咨询。所以,在接到当事⼈的预约后,律师应当早⼀秒钟给客户。早⼀秒钟是重视,早⼀秒

钟是尽职,早⼀秒钟是态度,早⼀秒钟是服务。如果晚⼀秒钟,可能客户就已经联系上了其他的律师,案源可能就⽩

⽩流失。

四、要善于抓住当事⼈的重点

当事⼈尽管讲了很多有关案件的内容,但是却没有重点,有时律师接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当事⼈在说什么、要

咨询什么。有的当事⼈由于急于获得答案⽽缺乏对案件的复述能⼒;有时还会因为⼼情急躁⽽啰⾥啰唆、不知从⽽说

起,法律咨询可能长篇累牍、反复询问。在这个时候,律师⼀定要学会有⾜够的耐⼼,否则稍有不慎,可能会丢失客

户。客户是抱着希望和对律师的信任打电话的,如果律师不经意间透露出不耐烦的情绪,客户会从律师的语⽓中⽴马

听出,⽽律师的形象可能会在当事⼈的⼼中⼤打折扣。

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就要有耐⼼,并且要善于倾听,要学会引导、梳理、概括,尽快明⽩客户的需求,抓住当

事⼈的重点。

五、掌握分⼨,回答有度

电话沟通是⼀门艺术,在回答当事⼈的法律咨询时,律师要学会点到当事⼈的痛处,还要抓住案件的要害,简单

发表⾃⼰的看法,如何办握住这个度,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律师将⾃⼰的观点和盘托出,那么可能当事⼈就不需

要律师了。但是如果律师遮遮掩掩,不肯发表⼀点⾃⼰的见解,只是执意地约当事⼈到律所详谈,可能当事⼈就会嫌

⿇烦⽽放弃律师,或者误认为律师没有⽔平,不能当即回答他的问题。

所以,在回答当事⼈的过程中,要学会掌握分⼨,回答有度,从⽽有效地提⾼案源转化率。

六、要注意换位思考

有些律师在解答当事⼈咨询的过程中,往往把解答变成了课堂上的背书,和当事⼈讲⼀⼤堆的法律名词和复杂的

逻辑关系,令当事⼈头昏脑涨。律师之所以跟当事⼈讲了⼤半天,当事⼈还是没有听懂,是因为律师在解答的时候没

有注意到⾃⼰⾯对的是怎样的听众,对当事⼈的基本知识⽔平和理解能⼒没有把握好。所以,律师在解答当事⼈咨询

的时候要注意换位思考。

⼀个好律师,他不仅应该专业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同时,他应该也是⼀个语⾔学家。在⾯对当事⼈的时候,律

师应当尽量少⽤当事⼈不懂的法律术语,尽量使⽤当事⼈熟悉的事情来进⾏⽐喻、类⽐,将苦涩的法理和枯燥的法律

条⽂化作通俗易懂的⼤⽩话。只有这样,律师和当事⼈才能达到良好的沟通,建⽴彼此的信任。

七、做⼀个负责的好律师

律师在对待当事⼈应该做到以下⼏点:对当事⼈遇到的⿇烦的状况表⽰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感觉到安全

感,信任感和信⼼;要设法了解当事⼈的真实处境;让当事⼈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步步推进的;让当事⼈实实在在感

到你的尽⼼。

律师开展⽹络营销,重要的⼿段是在⽹上回答⽹友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虽然不是和⽹友⾯对⾯,但是⽹友从我

们回答问题的态度背后,同样可以感受到律师的专业素质、⼈品、操守。

⼋、留下⾃⼰的联系⽅式

在与当事⼈的电话沟通结束后,不管当事⼈是否有委托律师的意向,律师都可以在事后向当事⼈发送⼀条短信,

留下⾃⼰的姓名、律所、电话等联系⽅式,或者让当事⼈添加⾃⼰的。通过主动给当事⼈留下联系⽅式,⼀⽅⾯

可以预防当事⼈过后因为不到联系⽅式⽽不能成功委托律师造成案源流失,另⼀⽅⾯,可以为⾃⼰积累客户资源⼈

脉,收获更多的潜在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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