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公司章程通用版
为预防和减少本合同争议,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电子版,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为避
免履约纠纷,最好选择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白纸黑字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
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当在事后及时补签合同电子版。
第二,合同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
本合同提供的示范条款仅供参考,对于提供的合同条款要注意核对确
认,确保条款的正确适用性,争议性条款可双方沟通协商后进行调整,如
需要具体添加的条款可通过增加合同内容或者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补充。
合同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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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基本信息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
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
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
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
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 股东姓名(名称)、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
资方式一览表:股东名称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
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
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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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
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
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
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
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
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
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
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
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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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8:01: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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