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
作者:樊永祥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3年第03期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
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基础标准,主要由第一、第二和第四部分组成
产品标准,主要由第三、第六和第八部分组成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主要是第七部分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主要是第五部分
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由《食品安全法》提出,对其定性为“强制执行的标准”,且“除食品
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它的内容包括八个部分,大致可分为四类:
基础标准包括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等
的限量规定等,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以及标签标识等的规定,对具
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食品安全危害和措施进行了规定,涉及的食品类别多、范围广,标准的通
用性较强。比如大家熟悉的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制定
了近千种添加剂在十几大类的食品中使用规定,再比如大家不太熟悉的GB 2761-2011《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中制定了六种真菌毒素在十大类食品中的限量。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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