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壬癸:P2P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现实化控制机制初探
金融创新
P2P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现实化控制机制初探
———以征信机制为视角
郭壬癸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金融活动开始在互联网领域滥觞和发展。P2P网贷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以及个人贷
款和投资提供了机会,P2P平台是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资金融通。但是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暴露了很多风
险,特别是信用风险。征信机制的作用是预防信用风险,而我国征信制度还不完善,文章将从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出
发,谈谈P2P平台的信用风险现实化控制。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信用风险;征信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6067
1 引 言
款的合法用途。P2P网贷平台一般获得的用户信息作为商业
秘密不得对外公开、共享。目前大部分的P2P网贷平台的
[1]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金融活动开始在互联网领域滥征信业务都未曾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对接,P2P网贷
觞和发展。P2P网贷平台,是指采取相应的技术在互联网上
平台对于用户的信息的收集仅仅局限于本平台内部提供给投
建立网站和设计相应的软件,从事网络借贷服务的企业或者
资人使用。P2P网贷平台在用户违约后,将其信息放入本机
机构。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人难以从银行获得信用贷
构内部的“黑名单”或者“公民信息系统”都只是内部的
款,资金来源相对匮乏。2016年8月14日,银监会、工信
信息披露,并不能在整个市场中共享,更别谈与中国人民银
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
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衔接。有学者实证研究表明:
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
信用评级与借款人的违约率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分期付款的
法》),虽然使得P2P网贷平台运行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
借款人,借款违约开始于借款后的3~4月,在借款后的5
但是对于如何避免信用风险的可操作法律框架,并没有提出
~6月该比例急剧上升,违约高峰期均出现在借款中后
完善的可行规制方案。《暂行办法》将网络借贷定义为个体
期。由此可见,不同的征信机制,对于P2P网贷平台的信
[2]
和个体支架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而P2P网贷
用风险有着不同的影响。笔者定量选取几个典型标本,以各
平台成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
个模式的典型标本分析不同模式的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
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金融信息公司。P2P网贷平台的发展
制及其对信用风险的现实影响。
是网络借贷平台理论的理论现实化,此理论原先是孟加拉国
21 拍拍贷模式
的尤努斯博士首创的小额信贷理论。小额信贷理论的发展
①
拍拍贷模式在收集用户信息时,基本上采取了一维式的
出现的分支就是网络借贷理论,在此理论的指导下,全世界
线上作业方法。对于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邮箱
第一个网络借贷平台Zopa(ZoneofPossibleAgreement),翻
信息、住址信息、工作信息、资产信息,全部是在网络平台
译为“契约空间”,在英国首都伦敦正式上线,后来世界各
上进行。一旦借款人提供虚假或者暂时的身份、、
国开始出现。本文试图初步对于
P2P网贷平台征信机制与
工作信息和地址,那么到还款时就会出现“跑路”现象。
银行的征信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建议
比如资产是一台机器的话,借款人相关信息虚假,那么一台
来防范和解决P2P网贷平台存在信用风险。
机器拍卖价格多数情况下无法满足应还款项要求;甚至出现
2 典型P2P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与征信机制的
人和机器都消失的情况。因此拍拍贷这种纯粹的线上收集用
关系分析
户信息的方式的信用风险大,容易出现违约和无法偿还应还
款项本金和利息的现象。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22 陆金所模式
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
陆金所模式的用户信息收集是公司的线上与线下结合模
信息进行采集、管理、保存、加工,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
式。线上部分是用户提供相关的身份、地址、、资
活动。此处的“征信”的关键在于,把收集的、关于企事
业单位等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共享,向外对第三方进
行披露。而征信的真正威力就在于此,通过对第三方披露相
①
“小额信贷理论的本意是通过社会捐赠获得资金来源,以
关当事人的信用信息,从而影响当事人的社会评价,进一步
扶贫为目标开展针对贫困人口的现代业务。但是随着该理论的逐步
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理论分支,关注非正式金融和小额信贷、中
影响当事人与第三方的商业合作,使其丧失商业机会。而
小企业发展与小额信贷的关系分析。”引自刘晶明:《网络借贷平台
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大部分局限于贷前调查,主要调查
视角下我国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与规制》,载于《法学杂志》2015
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以及资产情况,从而评估其还款能力和贷
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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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
金情况以及用户在网站上由cookie设置留下来的信息;线下统的管理过程中,“多渠道的信用信息相互认证”,有助于
部分是陆金所通过自己公司的员工亲自去调查审核用户的真
实信息、资产负债情况、信用情况等信息。此种方式调查的
情况有限,并不能有效反映用户的真实信用信息,比如用户
在银行的相关情况,作为用户的隐私,无法得到查询。此种
模式的信用风险较大,借款人违约率较高。
23 宜人贷模式
宜人贷收集用户信息的方式是自身的线上收集、线下审
查以及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合作模式。用户的身份、
住址、资产、信用情况,不是一味地在线上直线就行;而是
在线下针对用户本身进行充分的真实情况调查,进行贷前审
核,并且要求用户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信用报告,
几项数据综合起来研究决定用户的信用,提供给投资人。虽
然宜人贷的信用风险控制措施比较严密,但是仍然存在信用
风险。首先,宜人贷收集的用户信用信息和央行的是独立分
开的,彼此之间可能出现重合情况,并不能十分有效地反映
用户的真实情况;其次,宜人贷的理财产品的年华率相对较
低,而且还要提取部分的风险备付金,所以相对其他P2P
网贷平台的成本较高。但是此种模式的信用风险已经得到很
好的控制,相对来说比较小。但是宜人贷采取风险备付金模
式,而风险备付金来源于借款合同的到期履行中的款项,一
旦出现违约,风险备付金池里的资金相当于减少了两次;特
别是平台的自律出现瑕疵,信用风险随之增加。具体数据见
下表。
数据表
P2P网贷平台名称拍拍贷陆金所宜人贷有利网
理财产品的平均8%~84%~10%~75%~
年收益率18%10%12%10%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P2P网贷平台的资料整理。
3 P2P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31 将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
统的管理中
P2P网贷平台基本上都设立了征信机制,在其征信机制
中,对于用户与其平台有关的业务产生的信用信息都有所记
录,例如用户的基本身份信息、地址、信息、工作
与资产信息、贷款与履约信息等。在P2P网贷平台收集的
信息中,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没有记录相关信用
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包含了P2P网贷平台没有
涉及的信用信息。因此将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与中国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连接起来,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那
么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活动更加合法正规,而且有助于网
贷平台判断用户的信用情况。《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9条
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向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
信贷信息。所以此类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中有关信贷
信息理应上报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与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衔接过程中,主要处理信贷信息之外的用户信用信
息。将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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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 2016年第46期(总第913期)
[2]
更加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用户的信用信息,而用户信息
越准确、越真实,用户违约率越低,P2P网贷平台的信用风
险越低。
32 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机制应吸收综合性信用评级机制
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目前的征信机制的考量指标都归
于单一,主要还是依赖审核人员的主观判断,没有建立一套
完整综合性信用评级制度。P2P网贷平台可以学习有利网的
FICO信用分制度。所谓FICO信用制度是来自美国个人消费
信用评估公司,它利用高达100万的大样本数据,来刻画消
费者的信用、品德、支付能力等指标,然后根据事先研究的
打分规则,得到消费者的信用分。通过综合性的信用评级机
制,可以有效地反映用户的信用情况,控制信用风险。
33 在征信机制中建立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基于用户的违约率会随着履约的时间的推移而升高,大
部分违约情况发生在中后期,所以有必要对用户的履约情况
进行动态的监测和管理,特别是通过综合性信用评级,对信
用评级中下等的用户,进行严密的动态监控,快速发现用户
的违约迹象,及时要求用户进行还款或者采取行动以减少损
失的措施,控制信用风险现实化。
34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协同银监会共同监管
《暂行办法》中规定银监会负责管理和行为监督,各
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机构监督。公安部牵头负责网络
服务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
活动,打击网络借贷中的金融犯罪和相关犯罪。国家互联
网信息办公室负责金融信息服务和信息内容等的监督。因
此各个部门在保证不妨碍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前提下,协同
监管、分类监管、适度监管,从而趋利避害,使得P2P网
贷平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亚廷P2P网贷与征信系统关系研究[J].征信,2014
(11)
[2]顾慧莹,姚铮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借款人违约风险影响
因素研究———以WDW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15(11)
[3]彼特·仁顿借贷俱乐部简史[M].第一财经新金融研
究中心,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4]徐磊“互联网+”战略下P2P网络借贷服务中小微企业
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36)
[5]宋丽平,张利坤,徐玮P2P网络借贷个人信用风险评估
[J].财会月刊,2015(35)
[6]胡昱,孟庆军P2P网贷平台发展中的风险及其系统分
析[J].武汉金融,2014(6)
[7]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P2P网贷全景透视与银行
对策研究[J].互联网金融,2015(10)
[8]肖岳P2P监管正当时[J].金融法务,2016(1)
[9]陈杏头P2P网贷与小微企业共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与建议[J].特别聚焦·互联网金融,2015(1)
[10]伍坚我国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制度构建[J].法学,
2015(4)
[11]雷舰我国P2P网贷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监管对策
[J].国际金融,2014(8)(下转P91)
.. All Rights Reserved.
秦成成: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和潜在风险探析
金融创新
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到银行系统,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影子银行把很多资金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这样对
23 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
国家的产业调整也非常不利。我们国家对银行贷款的监管和
2013年7月15日,发生在陕西省神木县的广场聚集事
指导都很严格,一些被列为产能过剩的行业很难从银行贷到
件,这次聚众事件起因是民间借贷纠纷。仅2014年1月至8
钱,这样就能控制其规模或者让它被淘汰,这样来实现国家
月,神木法院已受理各类案件13万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
的产业结构调整。而影子银行,国家对它们的监督不是很严
达4700余件。神木呈现全民借贷集资之势,可见一斑。神
格,尤其是在放贷导向上没有严格的监督,这样就使得它们
木曾一度出现“满城尽是讨债人后续风险待化解”的状况,
可以给这些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令人堪忧。
[3]
22 从金融系统的层面来说
通过上面对影子银行的优点和风险的分析,可以打个比
第一,期限错配的风险。国家对影子银行主要承担着监
方,就是影子银行是个“会做坏事的好小孩”。那么,如何
管职责,国家努力对其监管到位,但是因为影子银行的隐蔽
让这个好小孩儿不做坏事呢?即如何使影子银行健康发展?
性,国家很多时候对它监管不到,于是影子银行因为缺乏严
2013年1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
格的监管使得风险性大大提高,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如果
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正式宣
出了状况,一般情况下,是要去法院打官司,特别值得一提
告酝酿近一年的中国式影子银行全面监管框架敲定。从正确
的是国家对并不保护,所以,如果获益太高,根本得
把握影子银行的发展与监管、落实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工、完
不得法律的保护。
善监督制度和办法、做好风险管控及健全配套措施等五大方
第二,收益率的风险。一般情况下,中国影子银行资金
面作出原则性的“顶层设计”。五大顶层设计疏堵并举,中
提供方的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显著高于6%的一年期基
国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将告别野蛮生长。
准贷款利率。如果主要融资对象的利润率普遍偏低,它们未
总而言之,影子银行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推动促进金
来能否偿付高达10%的利息,是中国金融体系面临的严峻
融市场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培育社会理财观念等方
考验,出现系统性违约,后果不堪设想。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它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第三,我国影子银行和银行之间的关联性,使得它们之
但不能因为其存在风险就简单地全盘否定,而应深入研究,
间具有风险传导性,进而会对金融产生系统性风险。我国影
积极探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影子银行规
子银行和西方国家的影子银行是不同的,“形象地讲,国外
范、健康发展。
的影子银行是商业银行主体外的机构和业务,是自然而然的
‘影子’”;而我国的影子银行可以用一个成语来说,就是
参考文献:
“如影随形”,也就是说我国的影子银行和银行的关系非常
[1]陈青松影子银行[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密切,具有很强的传导性。例如:以前的银信合作(银行
3-4
[2]银监办发〔2010〕24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
和信托业合作)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现在银证合作(银行
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Z].2010
和证券业合作)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商业
[3]宣讲家独家案例神木集资案,令人深思[EB/OL].
银行与影子银行紧密合作,以实现共赢。正因为我国影子银
(2013-08-23)[2016-09-21].http://www71cn/2013/0823/
行的这种特殊性,使得一旦影子银行发生问题,很容易传导
729707shtml
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
(上接P68)管[J].法商研究,2013(5)
[12]韦起,张强我国网贷平台对商业银行风险溢出效应的[16]刘明晶网络借贷平台视角下我国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
实证研究[J].金融评论,2015(3)与规制[J].法学杂志,2015(9)
[13]王嵩青,田芸,沈霞征信视角下P2P网贷模式的信用[17]林蔚完善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的法律思考[J].华
风险探析[J].征信,2014(12)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14]李逸凡比较与借鉴———美国与中国P2P网贷平台的发
展[J].理论月刊,2014(10)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15]冯果,蒋莎莎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异化及其监[作者简介]郭壬癸,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611
91
..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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